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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百优珍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食用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永审服(环)审发〔2020〕37号
时间:2020-07-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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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百优珍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委托宁夏鸿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百优珍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食用油项目环境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20-640121-13-03-006134。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租赁人和小企业创业园B2号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00m2,主要建设年产800吨食用油生产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3%。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炒制工序产生的废气。炒制工序全封闭炒制车间进行,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收集处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排放须满足永宁县(望远)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榨油机、振动筛、炒料机、灌装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减振降噪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杂质及碎石、轻质熟籽、油饼、油渣、液化气罐)。生活垃圾杂质及碎石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饼、油渣及轻质熟籽集中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综合利用;液化气罐集中收集后由液化气提供厂家回收利用。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它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项目建设单位需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陈岳峰,联系电话:18169598889。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公司应当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环保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7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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