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委托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葡萄酒教学实验实训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审核意见
项目代码:2020-640121-83-01-013169。项目位于银川市永宁县胜利乡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内。项目总占地面积26781.7m2,总建筑面19014.18m2,主要建设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包括功能教学、实训、实验、辅助设施及其他室外附属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0766.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万元,占总投资的2.15%。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防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废气、扬尘和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苫盖裸露地表、加强车辆管理及物料管理、特殊天气停止施工作业等措施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和汽车尾气。实验室废气经实验室通风柜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SDG+活性炭组合过滤处理,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周边道路的绿化措施处理。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建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20m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进入化粪池处理,排放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行等噪声。通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分布施工布置,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建立临时声障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排风机、变压器、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隔声、加装减振基础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够回收利用的回收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须运送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实验实训残渣、废培养基、滤膜、废吸附剂)和危险废物(试剂废包装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培养基经高压蒸汽灭菌后与生活垃圾和实验实训残渣分类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滤膜和废吸附剂定期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规定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三、本批复只对《报告表》中的内容有效。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四、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建设期“三同时”制度,建立建设期环保“三同时”联络员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汇报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联系人:吴立国,联系电话:13519578155。
五、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前,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并依据本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