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4月2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永宁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 永宁工业园区、李俊镇 |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504-640121-23-05-394118。永宁县县域医共体2026年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两部分:永宁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李俊镇中心卫生院。永宁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项目位于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院区内西南角处、李俊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永宁县李俊镇永兴家园以北空地,南侧为永兴家园小区,北侧为汉唐府邸,西侧为乡政道路,东侧为空地。项目总建筑面积共7450平方米。其中:永宁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4350平方米;永宁县李俊镇中心卫生院,建设医疗综合楼、发热门诊、附属用房各1栋,医用污水处理设备1座,总建筑面积31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253.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万元,占总投资的1.86% |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永宁县李俊镇中心卫生院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及煎药室产生的废气。通过加盖密封设施、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降低废气排放浓度。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气和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等。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和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永宁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煎药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煎药设备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最终由永宁县第二(望远)污水处理厂处理。 永宁县李俊镇中心卫生院废水主要为煎药设备、检验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煎药设备、检验设备、地面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消毒预处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李俊中心村污水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由李俊中心村污水处理站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永宁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李俊镇中心卫生院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受到污染的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危险废物(废药物、药品)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永宁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依托永宁县望远镇永宁县人民医院(望远园区)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60m2),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项目服务区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首页
今日永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永宁
宁公网安备640121020000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