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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环保农林水务科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拟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宝丝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年产5500吨热加工肉制品项目 | 宁夏永宁工业园闽宁产业园 | 宁夏宝丝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代码:2509-640905-04-02-679160。项目租用宁夏永宁工业园闽宁产业园3#厂房作为本项目生产厂房,主要设置原料区、成品库房、卤煮车间、速冻调制食品车间、调味品(火锅底料)车间等设施,生产热加工熟肉制品、速冻调制食品及调味品。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46万元,占总投资的1.84%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通过设置围栏、洒水抑尘和物料堆放覆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卤制及炒制车间油烟废气、灶头天然气燃烧废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烧毛废气及烧毛车间所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破碎粉尘、配料废气、车间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卤制及炒制车间油烟废气、灶头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油烟静电处理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烧毛废气及烧毛车间所用天然气燃烧废气经380低空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破碎粉尘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配料废气、车间异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封闭式设备,并定期投加除臭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DA001)中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灶头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及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烧毛废气中颗粒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闽宁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园区标准化厂房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闽宁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园区标准化厂房化粪池处理后进入闽宁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出水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2025)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同时,需满足闽宁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分割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门窗隔声、合理布局厂房以及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处理,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装修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原料、肉制品、调味品(火锅底料)原料废渣、废油脂、调味品(火锅底料)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固废、废脱包包装材料(肉制品)、废RO膜、污泥)和危险废物(废紫外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原料、肉制品、调味品(火锅底料)原料废渣、废油脂、调味品(火锅底料)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固废、废脱包包装材料(肉制品)交由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处理;废RO膜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污泥运至周边的园林种植公司制肥;废紫外灯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2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贮存点(2m2)应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联系人:项目服务区
联系电话:0951-8021320
通讯地址: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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