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部门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信息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望远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2〕69号
时间:2022-10-10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望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望远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二十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209-640121-17-05-930531。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立强村、长湖村、上河村、通桥村、政台村、政权村、永清村、板桥村、东位村。

三、建设内容

项目涉及9个村2180户(立强村251户、长湖村275户、上河村213户、通桥村245户、政台村294户、政权村220户、永清村183户、板桥村438户、东位村61户),户均改造面积80m2,改造总面积174400m2,主要安装空气源热泵并改造室内采暖系统,共安装2180台9000W空气源热泵、174400柱暖气片、2180个水箱、109000m采暖管道,敷设电缆103005m,拆除并更换2180樘(每樘2.1m2)钢制保温门、23544m2(户均10.8m2断桥铝合金窗等。

四、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211月至12月。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944.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5660.27万元(含设备采购费2362.1万元),其他费用196.28万元,预备费87.8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清洁取暖专项资金4200万元、县财政配套1154.3万元,剩余为农户自筹。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