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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关于永宁中学东门下水管网塌陷抢修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三十五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7-640121-89-05-163058。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永宁中学东校门口现状埋设的排水管道处路面严重塌陷,为完善城市排水系统,解决内涝点积水问题,同意实施永宁中学东门下水管网塌陷抢修工程。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中学东门口。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破除恢复非机动车道路面233.8m2,做法为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20cm厚级配碎石;破除恢复人行道路面211.4m2,做法为6cm厚砼道砖+3cm厚M10水泥砂浆+15cm厚C20混凝土+10cm级配碎石;破除并恢复花岗岩道牙94m、梯形路缘石50m,花岗岩树框7套、d1000污水管50m、检查井2座;基坑支护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3年7月--9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40.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95.26万元,其他费用33.61万元,预备费11.4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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