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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 东西 许黄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3〕107号
时间:2023-10-30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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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路管理段

你单位《关于报批<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许黄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四十三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10-640121-18-02-492707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现状路面存在龟裂、块裂、车辙、坑槽等面层结构破坏现象,严重影响交通出行,为延长道路使用寿命,进一步改善农村路网结构,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通行能力,改善沿线居民出行条件原则同意建设永永宁县2023年农村公路路况提升工程(第二批)李魏、东西、许黄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域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李魏公路、许黄公路、东西公路进行修复性养护。

1.Y312李魏公路修复道路K0+000-K4+525段,全长4.525km,对旧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修复,铣刨或拉毛后加铺3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20273m2,拆除并新建两侧路缘石,安装里程碑、百米桩46块、道口标柱60根、示警桩40根、交通标志21块、橡胶减速带4.4m,设置平面交叉11处、涵洞1道等。

2.Y304东西公路。修复道路K4+000-K5+345段,全长1.345km,对旧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修复,铣刨或拉毛后加铺3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6076m2,拆除并新建两侧路缘石,安装里程碑、百米桩14块、标志牌5块、道口标柱20、橡胶减速带17.6m、反光漆0.79m2,设置平面交叉6处,施划标线151.28m2等。

3.Y306许黄公路。修复道路K9+262-K13+128段,全长3.866km,对旧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修复,铣刨或拉毛后加铺3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28778m2安装里程碑、百米桩39块、标志牌7块、示警桩42根、道口标柱24设置平面交叉8处,施划标线2381.03m2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4年5月-2024年9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59.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2.74万元,其他费用22.92万元,预备费用13.8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3年养护工程补助资金130.11万元,剩余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他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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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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