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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审批永宁县望远镇唐徕渠以东排涝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年第70期)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为:2310-640121-17-01-214399。
二、因永宁县望远镇唐徕渠以东区域为合流制排水系统,设计标准偏低,雨天路面积水严重,为完善基础排涝设施,实现雨污分流,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望远镇唐徕渠以东排涝管网改造工程。
三、项目位于永宁县望远镇109国道以西,双庆路以南,唐徕渠以东,永清沟以北区域。主要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原有合流制排水管道改为污水管道,道路中间新建雨水管道,对现有排水混接管道进行改造,设置雨水调蓄设施,对现有因开挖施工管道破除的道路进行恢复等。具体技术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确定。
四、要做好项目技术经济分析,准确估算项目投资,进一步细化资金筹措方案。
请贵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研报告报我局审批,在报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前落实用地、用能等指标,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红线要求,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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