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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办理永宁工业园区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四十七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11-640121-25-01-189470。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永宁县现状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存在辖区大、道路远、辖区道路受阻等问题,导致多处救援力量无法到达,为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应急响应速度,完善应急物资配备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原则同意建设永宁工业园区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东至大新渠、西至 109 国道、南至双庆路、北至预留建设用地。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7303.5m2,建筑面积2393m2,主要新建小型消防站、消防泵房及水池、应急物资储备库,配套室外管网、硬化、绿化、围墙等工程及给排水、供电、供暖、消防等附属工程,购置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消防救援设备。
(一)消防站
新建1栋小型消防站,建筑面积1208m2。地上2层,框架结构。
一层设置消防车库、器械库房、通信值班室等,二层设置会议室、备勤室、办公室等。
(二)消防泵房及水池
新建消防泵房及水池,建筑面积185m2。地下1层,框架结构。设置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
(三)应急物资储备库
新建1栋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1000m2。地上1层,钢结构。
(四)室外配套工程及其他
混凝土硬化2998m2,铺设硅PU篮球场510m2,绿化种植1881.2m2;围墙458m,购置成品大门2套、岗亭1座,新建1座20m3化粪池;配套室外给排水、绿化、消防、供电、供暖等附属工程。购置消防站及应急物资储备库消防救援设备。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工期为2024年3月-2024年11月。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199.9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1109.14万元,设备购置费1884.85万元,其他费用108.53万元,预备费97.4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开发区低成本化改造(含安全生产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等,不足部分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安装、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认,设计、监理等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
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估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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