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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3〕139号
时间:2024-01-04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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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水务局:

永宁县水务局关于永宁县域内重点入黄排水沟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立项审批》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二十九次)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304-640100-16-01-399032

二、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宁县域内。

、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生态修复面积163256.9m2,其中永二干沟(典农河分洪闸—青银高速)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9.569km,生态修复面积58191.4m2;板桥沟(溢流堰—永二干沟)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0.458km,生态修复面积5735m2;永清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6.883km,生态修复面积40998.4m2;中干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5.504km,生态修复面积6435m2;第一排水沟(两河汇入口—滨河大道)河段,生态修复河道长度11.383km,生态修复面积51897.1m2

(一)河道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

1.永二干沟(典农河分洪闸—青银高速)

设置自然型拦截沟,土方平整137.1m³,自然型拦截沟草籽播撒206.33kg,种植灯芯草、鸢尾、黄菖蒲等湿生植物4131㎡,种植水葱、千屈菜、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4664㎡,种植土换填4499.04m³。

2.板桥沟(溢流堰—永二干沟)

设置自然型拦截沟,土方平整6.75m³,自然型拦截沟草籽播撒5.06kg,生态护岸4275㎡,生态护岸草籽播撒192.38kg,种植土换填177.63m³。

3.永清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

设置自然型拦截沟,土方平整272.7m³,自然型拦截沟草籽播撒136.35 kg,种植灯芯草、鸢尾、黄菖蒲等湿生植物5309㎡,种植水葱、千屈菜、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种植4877㎡,种植土换填3318.24m³。

4.中干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

设置自然型拦截沟,土方平整247.5m³,自然型拦截沟草籽播撒123.75kg,种植灯芯草、鸢尾、黄菖蒲等湿生植物2860㎡,种植土换填330m³。

5.第一排水沟(两河汇入口—滨河大道)

设置自然型拦截沟,土方平整222.3m³,自然型拦截沟草籽播撒298.58kg,种植灯芯草、鸢尾、黄菖蒲等湿生植物10548㎡,种植水葱、千屈菜、芦苇、香蒲等挺水植物6255㎡,种植土换填3707.18m³。

6.节水灌溉

节水灌溉系统建设17000㎡,配套灌溉管网、管件、阀门、喷头等。

(二)河道原位水生植被修复工程

1.永二干沟(典农河分洪闸—青银高速)

种植狐尾藻、龙须眼子菜等沉水植物39225㎡,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种植1710㎡,矮型人工水草种植5700㎡。

2.板桥沟(溢流堰—永二干沟)

种植狐尾藻、龙须眼子菜等沉水植物种植1271㎡,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种植54㎡。

3.永清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

种植狐尾藻、龙须眼子菜等沉水植物种植23794㎡,高密度快速定植水生植物模块种植1043㎡,矮型人工水草种植3395㎡。

4.第一排水沟(两河汇入口—滨河大道)

种植狐尾藻、龙须眼子菜等沉水植物27718.1㎡。

(三)长效维护工程

对永二干沟(典农河分洪闸—青银高速)、板桥沟(溢流堰—永二干沟)、永清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中干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第一排水沟(两河汇入口—滨河大道)的自然型拦截沟、湿生植物、挺水植物、水生植被的日常运行、节水灌溉系统日常维护、汛期和冬季运行等进行管理

1.永二干沟(典农河分洪闸—青银高速)

设置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设备2套,并日常运行维护等。

2.永清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

设置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设备1套,并日常运行维护等。

3.中干沟(黄河桥连接线—滨河大道)

设置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设备1套,并日常运行维护等。

4.第一排水沟(两河汇入口—滨河大道)

设置智能一体化水质在线监测预警设备1套,并日常运行维护等。

、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2月至2025年1月

、投资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算总投资为3462.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54.35万元,其他费用243.51万元,预备费用164.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环保专项资金1982万元,剩余由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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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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