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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水务局:
你局《永宁县水务局关于审批永宁县黄羊滩农场水库移民人饮管道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分类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九届第八十五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412-640121-19-01-87197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改善黄羊滩农场供水条件,保障居民生产及生活用水,推动乡村振兴,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黄羊滩农场水库移民人饮管道提标改造项目(一期)。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黄羊滩农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设计年供水量51.03万m3,采用全日供水方式。设计供水范围:永宁县黄羊滩农场农四队65户、农六队80户、农八队30户和黄羊滩农场未通自来水零星用户69户,共计244户,1220人、3650头牛和4870只羊。
主要埋设PE25-315管道38115m,穿混凝土路拉管11739m,新建检查井96座、水表井123座、水源井1座,封堵原水源井1座;3×3×3m钢筋混凝土结构管道水泵井1座,内设2台离心泵(一备一用);混凝土500m3调蓄水池2座(清水池1座,原水池1座),配备冷水水表244块、消毒设备1套、智能水泵控制系统1套及其他供水设备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3月—2025年8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60.82万元,其中建筑与安装工程费476.0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5.31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费47.4万元,临时工程费4.76万元,独立费用58.35万元;水土保持费2.38万元;征占地补偿费5.19万元;环境保持费2.38万元;预备费18.9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库移民专项资金30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配套360.82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安装工程、设计、监理等要严格遵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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