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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雷台 东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6〕58号
时间:2026-02-28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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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水务局:

你单位《永宁县水务局关于审批永宁县雷台东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6年第3次)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601-640121-19-01-28957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推动南大沟、团结沟裸露岸坡生态恢复,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流域植被,提高流域水源涵养能力,提升改造流域内生产道路,改善田间作业条件,原则同意实施永宁县雷台、东方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及望洪镇2个乡镇9个行政村,涉及第一排水沟小流域、中干沟小流域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涉及综合治理占地面积为520.19h,其中项目区流域治理占地面积9.73h封育保护区治理面积510.46h

1.工程措施

新建生产道路15条,总长度为12.36km,路面宽3.0m,采用15cm碎石路面,道路两侧布置道牙石24.72km,沟底两侧双排布设柳桩2.15km等。

2.林草措施

主要新建水土保持林、水土保持草、村庄绿化等,共计实施林草措施面积(斜面面积)11.45h,占地面积(投影面积)9.73h

南大沟项目区林草措施面积为(斜面面积)5.41h,占地面积(投影面积)4.69h;包括新建水土保持林2.50h,补植水土保持林面积0.25h,主要种植新疆杨、龙爪槐、紫叶李等;新建沟道坡面两岸绿化措施面积(斜面面积)2.66h,占地面积(投影面积)1.94h,主要种植紫丁香和冷季型草坪。

团结沟项目区综合治理措施面积(斜面面积)6.04h,占地面积(投影面积)5.04h,新建沟道两岸防护林草面积(斜面面积)6.04h,占地面积(投影面积)5.04h,主要种植冷季型草坪。

3.封育保护区

治理面积510.46h,主要布设封育标识牌2个,公示牌1个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7年2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30.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97.95万元,林草措施费15.64万元,封育治理措施费1.1万元,独立费用16.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11.6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9.14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2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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