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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经五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6〕97号
时间:2026-04-27 来源: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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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办理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经五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永宁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年第42期)文件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2604-640121-17-05-526407。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构建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完善永宁工业园区的路网结构,提升区域交通通行能力,促进物流、人流、信息流的高效流动,为园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原则同意实施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经五路建设工程。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夏永宁工业园区。路线起点K0+000位于规划纬六路与纬六路T型平面交叉,终点K0+496.5止于现状福银路,与福银路呈T型平面交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长度496.5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配套设施,迁移路灯、移数、部分路基路面拆除等。

(一)道路工程。项目主要实施K0+000.00~K0+496.5段道路工程,路线全长496.5m,道路设计按照园区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双向车道,路基宽度16m,横断面布置为16m=2.0m 人行道+2.25m 非机动车道+7.5m 机动车道+2.25m 非机动车道+2.0m 人行道。全线设置1处平曲线,半径为1400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采用20cm级配砂砾+36cm水泥稳定碎石+玻纤格栅+6cm厚中粒式沥青砼+4cm厚细粒式沥青砼;非机动车道路面结构采用20cm厚级配砂砾+36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人行道路面结构采用20cm厚4%水泥稳定碎石+6cm厚中粒式沥青砼+4cm厚细粒式沥青砼。设计使用年限10年,地震烈度度等,路面配套标志牌、标线等。

(二)给排水工程。铺设DN200聚乙烯给水塑料管给水管道480米 ,管道埋深1.7~2.1m,由福银公路北侧敷设的供水管道供水,供水管道管径dn300,供水压力0.60MPa。排水主管道管径为d400(污水)/d600(雨水),管材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雨污排水管道全长480m,雨水管道由北向南排入福银路南侧绿化带的雨水井,管道埋深2.0~3m,污水管道由北向南排入福银路南侧人行道的污水井里,管道埋深2.0~3.4m。

(三)照明工程。新建路灯共计38套(含太阳能单叉路灯),灯杆间距25米,灯杆高8米,单个路灯功率70瓦。配套道路功能性照明系统、防雷及安全接地系统、变配电系统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10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759.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56.41万元,其他费用67.04万元,预备费用36.1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施工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据此批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4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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