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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综字〔2019〕46号)要求,在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永宁”—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nxyn.gov.cn )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监察科联系。地址:永宁县宁丰街永和锦城向北200米处(县人民武装部西侧、永宁中学东侧);邮编:750100;联系电话:0951—8021351;电子邮箱:ynxzwdt@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重视决策公开。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相关制度,凡涉及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问题决策必须经过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好会议记录。审批服务管理局印发的各类文件全部通过部门文件和重点工作栏目公开,2019年通过部门文件栏目发布信息75件;重点工作栏目发布信息7件。二是加强管理公开。完善机构信息和领导分工,并在相关栏目公开。按照县编办、司法局要求,对划转到审批服务管理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三是优化服务公开。县人民政府网“在线办事”栏目已与宁夏政务服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有效连接。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实时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以及与政务服务相关的政策文件、通知通告、监督举报(12345热线平台)和网上办理事项流程、常见问题、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公共事项等。对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及时更新,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目录化、标准化,并且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要素,明确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提供规范的申请表、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等。办事指南具有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具体内容,根据办事流程的优化等实际情况及时更新,避免给办事群众、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网上办理业务只需要根据示范文本填写规范的申请表或申请书提交;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将区级统一派发至永宁县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四级四同”(即:国家区市县四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同一编码、同一标准”)要求进行公开,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严,服务更优,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利。四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通过部门文件、重点建设项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信息栏目及时公开重点项目批复等信息,通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权力运行、办事公告栏目和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日常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结果。五是成功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服务质效”为主题,用最直观、能明白、易接受的方式向办事群众展示“互联网+政务服务”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展示“一窗式”“一网式”“就近办”等便民服务的运行情况。
2.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一是“一窗式”综合服务改革纵深推进。商事服务区已实现业务无差别受理,社会事务服务区高频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设置“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一窗受理,一窗出证,基本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绘制永宁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分为5大类)、永宁县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清单及永宁县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流程,方便企业办事。二是容缺承诺制办理改革成效显著。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制度》,公布51大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明确可容缺受理事项及材料,在申请人提供大部分材料的情况下实行容缺受理,发证时补齐即可。在容缺受理制的基础上推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即可当场拿到许可证;印发《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社会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永政办规发〔2019〕2号),按照清单管理、承诺即办、失信惩戒、担当负责的原则,对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实施“容缺办理+信用评价”管理。三是“一体式集成审批服务”改革日益增强。深化“一门式”集成服务。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企业开户预约办理服务引入大厅,为企业刻制印章、开户提供便捷,实现企业设立、刻制印章、银行开户“一站式”服务。积极协调永宁县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进驻大厅设立窗口,并对用电用水用气报装流程、时限进行优化、压缩,为企业办事提供更多便捷;推广“一网式”集成服务。通过自助服务区、电话、微博、微信及QQ群,线上线下推广宁夏政务服务网,鼓励企业线上申报,截至目前,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办理各项业务10501件。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模块,方便申请人在线咨询和自主选择;优化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整合不动产登记分类办理窗口和税务窗口,交叉设置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区,实现了群众办事资料共享、联审联办。并通过流程再造、数据整合、手续归并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即来即办,不动产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登记、预告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限;引入“一体式”自助终端机。积极协商市审批局为县级大厅和望远、闽宁、李俊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配备“一体式”自助终端机,方便申请人线上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依托“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宁夏市场监督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和自助服务区,加大企业注册电子化申报水平,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目标;投资项目审批时限持续压缩。围绕项目报批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网”“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用地和工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部网上审批、信息实时共享。持续压缩审批时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压缩至2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压缩至1个工作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压缩至3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批压缩至3个工作日,建设方案审批压缩至3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含法定公示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压缩至15个工作日(含法定公示期)。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时限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将原有18项申请材料减少到8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改为发证前书面告知;“1+N多证联办”范围扩大。一方面整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为《卫生、食品类审批(备案)表》,并在线获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等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再提供复印件。另一方面企业网上申请办理《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书》网上申请办理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公示期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步申报,探索改变以往环评公示期满后方可申报的前置条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办理,并联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五是“就近办”扩面工程实现突破。设立宁夏永宁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司设立登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共计15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到园区办理。联合宁夏创业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创业谷企业服务站。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公司设立登记等共计17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至服务站全程代办,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六是“清新雅静”政务环境塑造工程不断完善。完善政务服务“新”机制,按照银川市政务服务新版礼仪手册要求,规范政务服务礼仪标准,设立“志愿者服务岗”“军人优先”“消防救援人员优先”强化人文关怀,完善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制度,强化主动上门服务,提前介入指导等个性化需求。塑造“雅”致政务大厅,对标银行、机场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服务模式,完善大厅便民设施,摆放茶几、绿植,新增阅览区、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完善便民服务箱,医药箱等。打造“静”谧政务大厅,引入市民大厅静默叫号系统,借助手机短信、微信等手段实现智能提醒,变传统办事大厅的嘈杂无序为静谧舒适。
2019年,审批服务管理局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共发布信息567件,其中部门文件75件;重点工作7件;机构职能3件;政策解读2件;热点回应4件;应急管理2件;财政资金2件;重点建设项目92件;规划计划2件;信息公开指南1件;信息公开年报1件;信息公开制度4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 187件 ;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信息185件。通过中国宁夏门户网站累计发布行政许可信用信息2138条。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布信息21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信息133条,通过微博发布、转载信息22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审批服务管理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编制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先后三次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并报送县政务公开办审核通过,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括办事公告、部门文件、重点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计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估信息、投资项目审批备案信息、行政权力运行等15项内容,并按目录分解、落实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做到公开目录与实际公开内容相一致,并实时动态调整。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先后完善并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讨论制定印发了《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责任科室。
3.严格落实“五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印发的公文全部填写《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公文公开属性情况登记表》,经领导审核后发布。其他信息全部填写《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上网登记表》《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上网登记表》(“双公示”台账)、《党政机关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经领导审核后公开发布。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一是以永宁县人民政府网为主要载体,及时更新、规范公开审批服务管理局主动公开目录中相关内容。二是以LED大屏幕、电视机、电子阅报屏、查询机、二维码公开,管好用好LED大屏幕等载体,对办事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窗口布局、服务指南、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进行动态实时发布。三是印制《办事服务指南》,分科室、窗口公开办理事项、设定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联系电话等。四是通过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平台,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工作动态、重要通知公告等内容。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点。结合办事大厅实际情况开辟专门场地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了6台查阅专用电脑,两个永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栏。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和政府信息查阅点工作人员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查询,查询后填写《政府信息查阅登记表》。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提高和加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力度,调整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窗口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局党组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3次。
2.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微信、QQ群。各审批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职责不同,为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个科室指定1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便于随时沟通工作、解决问题。
3.加大培训力度。2019年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学习等形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5 | -1 | 510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确认 | 5 | 0 | 46 | |
其他事项 | 42 | 0 | 22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29586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各科室、窗口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县政务公开办的认可,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办公面积有限,办事大厅受场地限制,政务公开载体还不完善,需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巩固政务公开已取得的成果,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协调相关进驻窗口,调整政务大厅布局,加强政务公开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创新公开载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上档次。
二是完善了政务公开机制。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梳理、规范和优化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了工作机制。用制度规范了工作行为,对各类信息做到了及时清理和更新,加强了政府信息源头管理,从信息制作产生环节规范了属性认定、明确了公开责任,使公开目录对内成为工作人员的操作手册,对外成为公众监督公开实效的标准依据。
三是加大了宣传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手段,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审批服务管理局日常工作中的创新和成效,加大了审批信息的对外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保障、民生就业、公共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公开,进一步营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服务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审批服务管理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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