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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2/2020-00019
  • 永水发〔2020〕23号
  • 永宁县水务局
  • 永宁县水务局
  • 有效
  • 2020年03月31日
水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灌溉工作的通知
永水发〔2020〕23号
时间:2020年03月31日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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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各农民用水协会: 

全区灌溉工作已经准备就绪,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宁水法资发〔2020〕7号)精神,现就我县2020年灌溉工作通知如下:

一、黄河水情

根据黄河流域主要来水区来水实测资料,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黄河干流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五大水库合计可调蓄水量240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少8.1%。其中,黄河上游龙羊峡、刘家峡水库合计可调蓄水量191.6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少6.6亿立方米,少3.3%。

二、2020年度分配我县引水指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水利厅2020年宁夏水量分配及调度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9号),2020年,分配我县全年取用黄河水量指标4.62亿立方米,其中夏秋灌用水量指标3.79亿立方米,冬灌用水量指标0.82亿立方米。

三、各干渠夏秋灌开停灌水时间

我县境内的四大干渠开闸放水时间:

夏秋灌,唐徕渠4月6日、西干渠4月10日、汉延渠4月24日、惠农渠4月22日。

冬灌,唐徕渠10月20日、西干渠10月20日、汉延渠10月24日、惠农渠10月22日。

关闸停水时间:

夏秋灌,唐徕渠9月2日、西干渠9月6日、汉延渠9月2日、惠农渠9月2日。

冬灌,唐徕渠11月22日、西干渠11月20日、汉延渠11月22日、惠农渠11月22日。

四、灌溉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2020年灌溉工作总的目标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讲话精神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深入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坚持节水优先,严格总量控制,强化水量调度,为全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五、水量调度原则

1、水资源统一调度原则。全县水资源统一调度。

2、计划用水与同比例“丰增枯减”原则。严格按照水利厅下达的用水计划实施水量调度。

3、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原则。将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在“三条红线”指标之内。

4、引水流量与出境断面指标“双控”原则。河段引水总量和黄河石嘴山断面交水指标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

5、均衡受益原则。县际断面和干渠控制断面实行“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原则,保障灌区上下游均衡用水。

六、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乡镇、各农民用水协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春灌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要加强灌溉管理工作的领导,发挥农民用水协会的作用,做好灌溉组织工作。

(二)做好春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各乡镇要按照属地所属管辖范围组织好群众,积极开展清沟挖渠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保证灌溉期间灌排畅通。

2、对春季灌溉前影响灌溉的水利设施及时维修或清淤,保障灌排畅通。

3、各乡镇、各农民用水者协会要抓紧时间修复因冻胀破坏的水利工程,积极配合重点农水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涉及春灌的渠道改造配套工程必须及时完工并投入使用,不得贻误灌水时机。

4、各乡镇原有泵站、机井实行“谁使用、谁维修、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要尽早维修养护,要确保泵站、机井在灌溉期间发挥作用。

5、调整好农作物种植布局,对灌溉困难的高口高地、渠道远稍、扬水灌区要严禁水稻等高耗水作物,同时要求各乡镇严格控制水稻种植面积,积极筹措资金用以抗旱应急储备,认真做好群众动员工作,一旦发生旱情要积极采取应急措施抗旱自救。

(三)加强节水灌溉工作。

全县灌溉管理工作将实行协会管理下的用水责任制或水量承包制,协会要将每条支斗渠用水量严格控制在水管单位下达的计划内用水量和最大限定用水量指标以内,采取限量控制,责任到人,控制超量用水,不得超引灌溉用水量。协会要充分发挥群众自主管理的特点,认真组织好群众严格实行“一把锹”淌水或集体淌水,依法足额上缴水费。

(四)加强水量调度,严肃供水纪律。

各乡镇、各协会要明确责任,严格水量调配制度,加强与干渠所段的联系和协作,及时掌握干渠配水情况。各类农作物开灌时间、灌水时段、供水量严格按渠道的供水计划执行,适时组织群众进行灌溉,渠道稍段及高口、高地要做到水到就灌,逾期不开口灌水的,责任自负,严禁霸口、抢水的现象发生,维护良好的灌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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