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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40121-112/2020-00041
  • 永水发〔2020〕66号
  • 永宁县水务局
  • 永宁县水务局
  • 有效
  • 2020年06月12日
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永水发〔2020〕66号
时间:2020年06月12日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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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永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20〕3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2021-2025年)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党委全会及“两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自治区发展大局,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破解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奋力谱写水利发展永宁新篇章。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上位要求与下位需求相衔接。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准确把握发展阶段特征,加强对未来五年甚至更长远的发展谋划,增强规划宏观性、战略性、指导性。同时,突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出的目标和举措能够顺应发展趋势、引领发展方向。

(二)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真正明晰并严格执行工作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明确破解难题的途径和方法,解决前进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不断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中向着既定目标迈进。

(三)坚持全面规划和突出重点相协调。“十四五”规划是一个涉及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方面内容的综合性规划,既要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同时也要深刻认识永宁发展基础、发展阶段、发展的内外环境和条件、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抓住关键、重点谋划。

(四)坚持科学规范和改革创新相促进。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永宁县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科学设计指标体系,合理设定规划目标指标,明确各项主要任务,强化项目支撑。要在规划衔接协调、完善规划编制技术与办法、规划内容与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使“十四五”规划更好地体现时代特征。

(五)坚持承上有轨和启下有标相衔接。“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十四五”规划要处理好与“十三五”规划之间的关系,在“十三五”中提出且仍需在“十四五”期间持之以恒加以推进的重大战略及事项,要保持规划的连续性、一贯性,做到有效衔接。同时,编制“十四五”规划,也要处理好与“十五五”等未来规划之间的关系,要以战略的眼光和长远的思维,在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谋划“十四五”。

三、工作步骤

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7个阶段进行。各站室要按照全局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一)前期准备(2020年6月20日前)。召开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

(二)前期研究(2020年6月30日前)。开展我局“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事项研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站室开展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研究,组织召开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与区、市“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衔接,起草形成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三)起草《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制提纲(2020年7月1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基本思路”“发展目标”等前期研究成果,起草《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编写提纲,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编制《永宁县水利发展与水资源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2020年8月20日前)。按照批准的《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写提纲,编制《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站室配合。

(五)《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报送(2020年8月30日前)。《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初稿完成后,于2020年8月底前报送至永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

(六)征求意见、规划衔接、论证修改(2020年12月15日前)。《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初稿完成并报送永宁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要与国家、区、市水利“十四五”规划进行衔接,并组织专家组对《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进行论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衔接情况和专家意见,对《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七)上报审批(2020年12月30日前)。《水利“十四五”规划》草案经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由我局上报县人民政府后公布实施。

四、重点环节

(一)做好“十三五”总结。各站室要对水利“十三五”

规划实施情况认真评价,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编制《水利“十四五”规划》提供参考。

(二)搞好重点研究。要认真分析“十四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重点项目建设是实现规划的抓手,在编制《水利“十四五”规划》时,要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确保项目能在规划期内实施。

(三)加强规划衔接。既要做好“十三五”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的衔接,又要做好“十四五”规划与国家、区、市等上级规划的衔接,尽量使《水利“十四五”规划》与国家、区、市重点规划相衔接,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争取得到国家、自治区、银川市的支持,同时做好《水利“十四五”规划》与《永宁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永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供有关资料。各站室及时提供本站室所涉领域“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等,以及希望纳入区、市、县规划的相关事宜资料。

(二)提出意见建议。各站室在规划编制的不同阶段,对全县水利发展思路、规划建议、规划提纲及规划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三)做好对接争取工作。做好与区、市部门的对接争取工作,力争将我县有关水利规划项目最大限度地纳入区、市水利规划中。

(四)参与和配合做好《水利“十四五”规划》编制各阶段文稿的讨论和修改完善工作。及时提供规划所需要的有关基础数据和发展目标测算数据。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务局“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纳金东  局长

副组长:  金  铸  副局长

徐建军  副局长

周建立  高级工程师

许秋梅  高级工程师

成  员:  姚莉娟  办公室主任

张  驰  规划与河湖管理办公室主任

周建立  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站站长

郑晓坚  质量监督与水土保持站站长

姚海学  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服务中心主任

兰小娟  节约用水与城乡供水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姚莉娟担任,副主任张驰担任,办公室成员为周建立、许秋梅、兰小娟,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站室要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一名规划编制工作联络员,配合收集提供规划编制所需资料,共同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着力形成聚力谋发展、齐心编规划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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