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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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宁县水务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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