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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5年,永宁县水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严格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与水行政执法、水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各项普法工作落地见效。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水务局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制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全局上下齐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水务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务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管理和执法实际,制定并印发《2025年永宁县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永宁县水务局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和《永宁县水务局2025年学法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内容、重点对象、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及具体形式,将普法任务分解到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确保普法任务有效推进。
(二)聚焦思想引领,夯实法治根基。一是狠抓“关键少数”学法。全年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新修订的水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开展专题学习6次,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次,带头开展法治宣讲2次,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显著提升。二是深化全员法治思想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学法清单,通过早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廉政法规等,提升全员法律意识和综合法律素养。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组织2名新参与执法工作的干部参加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全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网上培训平台开展的培训学习,积极参与法律知识测试,以试代学,2025年共组织我局14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6次,参加法律知识考试11次,增强规范执法的理论储备,推动将学法成果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具体行动。
二、普法工作中的显著成效、特色亮点
(一)“嵌入式”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实现法理情相融。将普法作为执法的前置程序和必备环节,在开展水资源论证审查、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时,向监管对象、企业单位提前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告知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其主动规范自身行为。进行河湖巡查、取水情况检查中,执法人员随身携带普法资料,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和《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具体违法行为进行“靶向式”释法说理。强化执法中现场普法执法,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坚持“边执法边普法、边办案边释法”,针对具体违法事实,向当事人面对面解读相关法律条款,说明执法依据和处罚理由,让当事人在接受执法的过程中深刻理解法律规定,增强法治意识。2025年,在执法过程中开展现场普法宣讲累计8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材料500余份,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题式”普法聚焦关键时间节点,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紧紧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精心策划系列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其中,结合闽宁镇特殊地理位置,组织开展了“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全力构筑生命安全线”宣传活动,详细介绍防汛基本知识、人员转移、防洪防汛安全措施及防溺水等知识,回答群众身边最关心、最直接的安全生产问题。开展“走进农村人饮项目 见证水质安全守护”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居民代表走进施工现场、水厂近距离感受农村供水保障工作,了解水利工作运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感受法治在保障水安全中的重要作用。2025年,我局共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三)紧扣依法行政与行业监管,强化法治机关建设。加强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河湖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治水管水。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全面排查河湖“四乱”问题,将“清四乱”整治范围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延伸,完成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6处。强化水资源管理。严格取水许可的审核把关,规范农户、企业取用水行为,督促施工企业安装计量水表,加强事后监管,2025年,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开展水政执法巡查检查90余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余份,立案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行政处罚金额91万元。加大水保监管力度,2025年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54个,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60个,全年共出具水土保持补偿费缴费通知书40份,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83.06万元。加强对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水利工程平稳运行。
三、普法工作开展中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精准性和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不同普法对象的差异化法律需求调研不够深入,针对特定群体、特定领域的个性化、订单式普法服务供给不足。二是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传统宣传方式与现代传播手段的融合还不够紧密,普法活动的现场感染力和参与感有待提高。三是水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不足,经费欠缺,基础设备不完善,一线执法人员兼具熟练执法能力和高超普法技巧的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运用群众语言释法说理的能力有待加强。
四、改进措施及2026年工作计划
一是着力深化精准普法,开展普法需求专项调研,探索不同目标群体的普法需求。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围绕侵占河道、违规取水等违法行为,形成更具针对性的以案释法材料,增强普法的说服力和警示性。二是丰富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提高宣传效果。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线上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水行政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动员新录入干部考取执法资格证,扩充执法队伍,积极向上争取执法经费,完善执法设备,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执法实践活动,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普法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
2026年,永宁县水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作风,全面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为永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永宁县水务局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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