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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2/2019-00087 文  号 永水发〔2019〕249号 生成日期 2019-12-0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号重点督办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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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代表团、马自龙等代表:

你们关于永宁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第4号重点督办建议暨“关于配套李俊镇金塔村、李俊村庄点复垦土地水利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永宁县宅基地拆迁后部分复垦土地水利设施配套工程,我局早在2017年就完成了项目前期设计,2018年1月,银川市水务局批复过(银水发〔2018〕12号)。后因片区变化和其他途径解决了个别片区等原因,我局又变更了设计(金塔村、李俊村片区被纳入),2019年5月,银川市水务局又进行了批复(银水发〔2019〕54号),批复资金229.32万元,建设宋澄村、靖益村、北渠4队、7队、8队、丰登村、金塔村、李俊村8个宅基地拆迁后复垦土地水利配套面积1524亩,其中:李俊镇金塔村、李俊村2个片区700余亩。

宋澄村、靖益村、北渠4队、7队、8队、丰登村6个庄点复垦片区在2018年完成水利配套。

2019年9月,金塔村、李俊村2个片区庄点复垦水利配套工程,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管理等方面规定,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2019年10月开工,2019年11月8日完工,完成金塔村、李俊村2个片区斗农渠砌护25条7000余米、新配套农口(节制闸)20余座、新建畦田口1000余座等,完成投资70余万元,2019年冬灌中,新建渠道设施运行正常,极大地改善了700余亩灌溉条件,缓解供需水矛盾,当地群众较满意。


联系人:周建立         电话:1389501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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