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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2/2020-00078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水务局水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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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时代治水方针,严格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永宁县水务局主动作为,多措并举,深入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切实遏制水资源过度开发和不合理用水需求,水资源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宁县多年平均降水量220.18mm,当地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0.17亿立方米,平均年径流深17.2mm,年径流系数0.1万m3/km2。贺兰山区及倾斜平原地表水资源很少,且多以洪水形成出现,因此永宁县当地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极少。永宁县多年平均地下水水资源量为2.26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1.09亿立方米,占地下水总量的48.23%。县内工业及人畜饮水,抽取的地下水每年平均1683万立方米,地下水利用率为15.4%。

2020年地表水红线指标为4.88亿立方米,地下水为0.43亿立方米。永宁县现状年可利用水资源有过境黄河水和当地地下水资源,水资源可利用总量2.67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可用量0.17亿立方米,黄河水可用量2.5亿立方米。每年排出处理后的中水约1800万立方米。

二、主要做法

(一)严格地下水管理。

一是根据《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对不符合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注销,对新建自备井严格把关,截止2020年,现有取水许可证16家,其中农业2家,生活用水1家,工业13家,共审批取水量1622.6万立方米;二是自2017年实行水资源费改税以来,实行水务核量,税务征收模式,严格监理用水台账,通过企业直报的形式,进行水量监管并征税,2020年前三季度地下水总用水量为 327万立方米,2019年地下水总用水量为2060万立方米,2018年地下水总用水量为2110万立方米,2017年地下水总用水量为3350万立方米,逐年下降。

(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情况。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2020年分配我县黄河水年取用水量为4.62亿立方米,我县下达至各直开口用水量为4.02亿立方米;2019年分配我县黄河水年取用水量为4.16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2.9亿立方米;2018年分配我县黄河水年取用水量为3.95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3.07亿立方米;2017年分配我县黄河水年取用水量为3.65亿立方米,实际用水量为3.05亿立方米。2018年我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17,2019年我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4,2020年目标为0.53。我县农业引黄用水量逐年下降,灌溉有效利用系数逐年上升,农业节水成效明显。我县引用唐徕渠、西干渠、汉延渠、惠农渠水灌溉,共计118个取水口,每年底根据近三年直开口实际用水量、确权取水量下达下一年度直开口用水量。我县灌溉用水管理由39个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

(三)合理制定水量分配计划。

一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及《银川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分水源,分行业对全县取用水进行下达2020年度用水计划,严格监控用水台账,于2019年底对18家有取水许可证的企业下达了《2020年度地下水用水计划的通知》,总下达水量526.06万方,对超计划用水的企业,根据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条例,实行加价收费;二是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2020年自治区水利厅分配我县年取用水总量水权指标为5.448亿立方米,其中农垦0.422亿立方米,按不同水源分,黄河干流4.618亿立方米,地下水0.83亿立方米。结合实际灌溉,今年下达黄河干流水量为4.02亿立方米;三是根据《关于报送用水计划的通知》(银节水组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县首次对非居民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于2020年4月30日,在我局召开水量确认会议,并向用水户宣传节约用水相关规定,目前正在核定中。通过对工业、农业及非居民用水户水量下达管控,使全民形成节约用水意识。

(四)水资源税改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宁财办发〔2017〕217号),我局积极与税务局对接,协商相关事宜,深入研判、及时调研、广泛沟通,建立了企业上报、水务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2018年收取水资源税828.57万元,2019年收取水资源税940.15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收取水资源税489万元。

三、工程建设情况 

(一)农村人饮工程。

永宁县已建成南部人饮水厂、闽宁镇水厂、政台水厂等3个大型农村人饮水厂,玉泉营和黄羊滩2个供水站。农村总户数51722户,已通自来水47928户,未通自来水3794户,农村人饮自来水入户率92.6%,人均日供水量40升以上,供水保证率95%以上。

2010年以来,我县累计投资约2亿元,完成南部农村饮水、小城镇中心村饮水、南部水厂扩建改造及输配水管道等工程建设,逐步建成了永宁县南部供水,由12眼水源井、2座蓄水池(总容量3100 m³)、加压泵房管理房及附属用房(3200m²)、中控室、消毒车间、Ф90以上90余公里主支管道、以及入户管网和阀井等组成,配有水质检测化验室、加氯消毒工艺消毒室、双回路供电外线路以及自动化控制系统等,满足6-13层楼房的水量及水压需求,承担李俊镇、望洪镇、杨河镇、胜利乡4个乡镇9个中心村近10万人生活生产用水任务。

近年来,先后实施了闽宁镇农村饮水安全、闽宁镇原隆村生态移民饮水安全、闽宁镇应急供水净水厂、闽宁镇供水厂至高位水池输水管道等工程,累计投入资金约3亿元。

(二)防汛工程。

截至目前,历年共修建黄河控导工程131余座,其中丁坝73座、人字垛58座,堆存备防石11万方。其中黄河二期防洪工程是集防洪、防凌、引水、生态、文化、旅游,景观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水利工程,是国务院确立的172项重点水利工程之一,分2015-2017年三个年度实施完成,主要包括仁存渡河道整治工程、南方河道整治工程、东和河道整治工程以及补强加固河道整治工程,其中新建丁坝及联坝33道,人字垛18座,备防石10.2万方,工程总投资8470万元,全部为中央及自治区资金。

永宁县境内有二旗沟、横沟、北六沟、北五沟、腰石井沟、新桥滞洪、三沙源、西夏等8座滞洪库或水库。

多年来,在区、市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完成了二旗沟水库、横沟水库以及新桥滞洪库除险加固、贺兰山东麓永宁县闽宁镇防洪及洪水综合利用、闽宁镇防洪堤加固完善、北五沟拦洪库清淤整治、北一沟治理等数十项工程的建设,使堤防、输水建筑物、坝体、山洪沟道等得以有效治理,永宁县累计完成投资约2亿元,现已基本完成了贺兰山东麓永宁段防洪体系建设,主要由1条导洪堤15公里,1座西夏中型水库,横沟、二旗沟、新桥、腰石井沟、北五沟、北六沟6座小(2)型水库,以及配套建筑物等构成,腰石井沟、北五沟、北六沟、二旗沟为主要泄洪通道;已基本具备了“导、蓄、泄”为一体的综合洪水调控能力,防洪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区域排洪不畅、岸堤不牢、滞洪能力不足等问题,降低了沿线村庄、集镇、设施的安全隐患,进一步保护了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

一是投资1.4亿余元建设了中干沟和永二干沟人工湿地工程全部投入使用,二是配合银川市实施滨河水体净化湿地扩整连通工程永宁段。投资1150万元,通过开挖扩整、连通沟道等措施,将中干沟、永清沟接入滨河水体,利用湿地生态净化的作用,提高入黄沟道水质。三是实施金沙渠翻建改造工程。投资1477万元,翻建金沙渠22.5公里,配套建筑物80余座。四是投资121万元实施2019年汉延渠红星灌溉试验站节水设施改造工程,新建加压泵站1座,铺设管道1.3万米,配套试验区测坑及附属设施24套。五是投资2.3亿元,完成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叶家湖二三期工程,扩整湖面达到4750亩,进一步恢复湖泊湿地面积,改善县城周边环境,使叶家湖、鹤泉湖蓄水能力由300万方提高到900万方,实现了水资源综合利用。

四、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灌溉水管理较低,水资源综合有效利用率低。扬水泵站维护量大,维护任务重,经费短缺。

(二)地下水资源自备井监管不到位,未经许可违规违法无偿使用地下水资源较严重。

(三)中水管理不到位,污水处理场处理后中水综合有效利用率低。

(四)水资源税投入水资源管理建设欠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实施现代农业灌区项目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安装计量设施,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渠道砌护进一步完善,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二)加强自备井登记,对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用水户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征收水资源税。

(三)实施互联网+监管,对地下水资源自备井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管。实施互联网+人饮工程,对农村供水管道里安装流量计和水质检测设备,保障从水源地到用水户每个供水环节的全程自动化运行、调度,实现人饮安全运行管理的信息化、一体化和现代化。

(四)实施中水利用项目,建设管道等配套设施,利用中水进行城市绿化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五)水资源税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水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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