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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40121010100128C/2025-00280
  • 永水保函〔2025〕59号
  • 永宁县水务局
  • 永宁县水务局
  • 有效
  • 2025年12月29日
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永水保函〔2025〕59号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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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202512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  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宁化村,属新建项目。20258月,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9-640121-89-01-457888)。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填埋场总库容60,服务年限5.0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炉渣贮存区1座、粉煤灰贮存区1座、场内道路1370m、制砖车间1座、配套建设防渗系统、渗滤液排导系统等

项目占地面积7.46h,其中永久占地5.99h、临时占地1.47h,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量35.17,土石方回填量12.90,弃方22.28;其中12.84运至永宁工业园区的宁夏派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组装28000新能源热泵机组项目综合利用,9.44堆存于临时堆土区用于运行期覆土。项目总投资2373.7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661.79万元。项目已于20258月开工,计划20262月完工,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01.4mm,蒸发量1829.6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3000t/k·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a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内容及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四)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46h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及时段。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区划分为固废填埋区、制砖车间区临时堆土区,3个防治分区。

(八)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十)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57.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48万元,植物措施费2.10万元,监测措施费19.3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6.45万元,独立费用8.59万元,基本预备费1.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46万元。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永宁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向永宁县水务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件: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永宁县水务局                 

202512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宁化村,属新建项目。20258月,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本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2409-640121-89-01-457888)。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填埋场总库容60,服务年限5.0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炉渣贮存区1座、粉煤灰贮存区1座、场内道路1370m、制砖车间1座、配套建设防渗系统、渗滤液排导系统等

项目占地面积7.46h,其中永久占地5.99h、临时占地1.47h,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工程建设土石方开挖量35.17,土石方回填量12.90,弃方22.28;其中12.84运至永宁工业园区的宁夏派沃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组装28000新能源热泵机组项目综合利用,9.44堆存于临时堆土区用于运行期覆土。项目总投资2373.79万元,其中土建工程1661.79万元。项目已于20258月开工,计划20262月完工,建设工期6个月。

项目所在区域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8.7,多年平均降水量201.4mm,蒸发量1829.6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主要为灌淤土;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水土流失以中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3000t/k·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相关规定,2025125,永宁县水务局邀请宁夏水利智库3名水土保持专家对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技术评审。参加会议的建设单位宁夏志忠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方案编制单位宁夏绿美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专家组(名单附后)。

与会代表和专家观看了项目现场影像资料,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工程概况的介绍,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方案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与评审,形成以下意见:

一、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项目水土保持评价内容及结论。

(二)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三)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46h

三、水土流失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及时段。经预测,项目建设征占、扰动原地貌和植被面积7.46h;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35.16t

四、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85%、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五、防治分区及措施总体布局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划分区划分为固废填埋区、制砖车间区临时堆土区,3个防治分区。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各分区防治措施

基本同意分区防治措施布局,各个防治分区主要防治措施工程量为:

(1)固废填埋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0.29h,节水喷灌0.29h,混凝土护坡128,截水沟665m,碎石压盖3500;

植物措施:栽植灌木0.12h,撒播种草0.17h;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1200

(2)制砖车间区

临时措施:洒水抑尘40

(3)临时堆土区

工程措施:土地整治1.47h;

植物措施:撒播种草1.47h;

临时措施:临时种草1.47h,防尘网苫盖16170

七、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本工程主要采用无人机遥感监测、调查监测和地面定点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方法,监测的重点区域为固废填埋区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57.3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1.48万元,植物措施费2.10万元,监测措施费19.3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6.45万元,独立费用8.59万元,基本预备费1.9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7.46万元。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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