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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128C/2023-00120 文  号 永水保函〔2023〕43号 生成日期 2023-11-09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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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及审批的函收悉。2023年10月15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位于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属于新建项目。2022年8月22日,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予以批复(宁农(批)发〔2022〕13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万m³蓄水池2座,新建首部设施2座,铺设滴灌带长6335.11km,新建各类配套建筑物747座,建设调度中心和分控中心各1处,安装田间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自动化灌溉系统管理,安装变压器2台。

项目总占地面积18.48hm²,其中永久占地5.49hm²,临时占地12.99hm²,占地类型为水浇地。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方总量22.82m³,填方总量19.78m³,其中3.04m³用于玉海村村委会文化广场建设土方填筑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2697.3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64.81万元;项目202210月开工建设,2023年5已建设完成,总工期8个月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房屋拆迁(移民)安置及专项设施改(迁)建问题。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灌区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大陆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8.5℃、多年平均降水量201.4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灌淤土为主。项目区域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水土流失背景值800t/km²·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范围,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²·a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8.48hm²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内容及结论。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二级标准,基本同意防治标准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10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81,渣土防护率为98%,表土保护率为10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100%,林草覆盖率为56.1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3.04万元,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永宁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向永宁县水务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件:永宁县闽宁镇玉海村现代高效节水农业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永宁县水务局        

2023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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