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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010100128C/2024-00017 文  号 永水保函〔2024〕8号 生成日期 2024-03-1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望远镇新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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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望远镇新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请示》收悉。2024年3月1日,我局组织专家对《望远镇新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望远镇新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工程位于永宁县望远镇新镇区,唐徕渠以西、良田渠以东片区,属改建项目。2024年1月12日,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服(批)发〔2024〕11号文对该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2310-640121-04-05-803673)。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望远镇新镇区良田路、望银路等11条现状道路敷设雨水管道并新建相关配套设施,恢复道路路面;新建雨水管道总长度11835.00m,配套新建400m3初期调蓄池6座,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4座,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64座,沉泥井38座,矩形混凝土截流井6座。

项目总占地8.63hm2,其中永久占地0.06hm2,临时占地8.57hm2,占地类型为城市交通用地8.45hm2,城市绿化用地0.18hm2。建设期土石方挖方5.31万m3,填方3.90万m3,其中1.41万m3主要为建筑垃圾,全部运往建筑垃圾场集中处理。项目总投资3991.62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678.55万元。工程计划2024年3月开工,2024年7月建设完成,总工期为5个月。

项目区地貌类型为黄河冲积平原,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干旱型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8.5℃,多年平均降水量201.4mm,平均风速2.4m/s。土壤类型以灌淤土、灰钙土为主;植被类型以人工植被为主。项目区土壤侵蚀以轻度风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为800t/km²·a,项目区属省级水土流失一般预防区,容许土壤流失量1000t/km²·a。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8.63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范围、时段划分及方法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本项目为城市道路管网工程,对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不作要求。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六)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原则及方法。基本同意本方案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18.3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有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料场,要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报永宁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并向永宁县水务局报备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件:望远镇新镇区排水防涝地下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永宁县水务局        

20243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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