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河道级别和流经区域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下一级总河长同时担任上一级河长,如遇人事变动,下任领导依次替补。
为确保河长制工作不脱节,保证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按期实现,推动“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落实。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办提请总河长,经研究同意对部分县、乡、村级河长、巡查员、保洁员及河长制成员单位人员名单等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名单进行公示。
附件:永宁县河长制河湖水系河长、责任单位名录
永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