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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01月23日
永宁县水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来源:永宁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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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宁县水务局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围绕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密切关注民生需求,深入解读重要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永宁县水务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10条,其中,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条(含公开行政许可19件,行政处罚4件),政务微博发布、转载信息92条,和美永宁发布水利信息95条,水利厅地方水事栏目发布水利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局领导变动及人员调岗,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档。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和保密审查机制,所有上网公开信息必须填写《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表》,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无误,全年未发生重大信息安全及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及时调整永宁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调整优化政务公开栏目,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调整后主动公开一级事项4项,二级事项13项。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截至2024年底,永宁水务政务微博粉丝量171个,获1167个转赞评。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利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线下宣传公示栏,实现线上公开和线下宣传相结合,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丰富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永宁县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缺乏积极主动性,未能充分意识到主动公开信息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导致些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能及时、全面地公开。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广,信息公开主要依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覆盖范围有限,导致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不够广,传播力、影响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内容质量不高,部分信息的表述不够准确、清晰,政策解读缺乏深度和广度,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需进一步提升信息编发能力与加强信息审查力度。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与专干人员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作用,定期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反馈意见,根据群众需求和关注点,及时调整和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信息的实用性和针对性。二是丰富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与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加大更新力度,在通过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宣传栏、新媒体等其他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信息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坚持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规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日常培训学习,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平台术语表述,避免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水务局紧盯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定期对各乡镇农村饮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将监测报告进行公开,2024年共公开政台水厂、南部水厂、闽宁水厂、黄羊滩水厂及玉泉营水厂水质检测信息20条。二是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加深群众对水务工作的了解,组织开展以“水利项目引领 防洪生态同行”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使群众代表们对永宁县水务局的工作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更深刻的理解。三是积极参与2024年“政策公开讲”政策解读系列活动,聚焦《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详细阐述办法修订背景、意义,深入解读方案编报审批、监督检查等6大主要内容,明确责任与处罚,促进了企业与群众对水利政策的理解与落实。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北街114号(邮编:750100,电话:0951-8022199;电子邮箱:ynsw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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