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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2/2017-6694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06-22
发布机构 永宁县水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水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水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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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保障水安全为根本,全面贯彻“统筹城乡、改革创新、节约高效、开放治水”的新思路。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夯实公开责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开实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永宁县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经局委会研究,制定水务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推进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水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责任清单公开继续推进水利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水务局行政职权及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水务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水务专栏发布服务指南,对外公开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水政监察大队牵头,办公室配合)。  

(二)推进财务预决算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财务预决算和资金公开,制定局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明确公开主体、范围、程序和责任。定期向社会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并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对水资源费、涉水基金等收支情况,及时公开相关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水价改革情况,对民生水利项目预算安排情况、申报程序及管理办法及时公开。并不断细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财务室牵头,相关站所配合)。  

(三)推进人事任免信息公开。公开人事任免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据及对人事任用的考核标准。紧紧围绕局属干部职工关心的选拔任用、招聘等问题,建立公开制度,实时在水务专栏公开人事动态,加大公开力度,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人事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办公室牵头)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两个确保”脱贫、农村人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盐碱地治理项目、防汛抗旱减灾、灌区续建配套工程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水利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部署,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特许经营权“招拍挂”不断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审批、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规范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信用、工程质量、项目验收及从业单位和人员资质信息等方面的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进建设和服务质量的提升。(规划站、建管站、质监站牵头)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建重大水利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收集、发布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等单位信用信息,开展信用评级,加强水利工程项目诚信档案管理,加大对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建管站牵头)。  

(五)推进民生改善信息公开。结合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公示栏、微博、电子屏、街道宣传以及政府水务栏目网站公示等方式,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田灌溉、人饮水价、水质等涉水事务信息公开,着力为群众提供便携服务(水资源、供水站牵头)。同时根据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汛情、旱情等灾情信息,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及时发布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安排部署和重要举措(防汛办牵头)。  

(六)推进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大水环境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群众举报投诉的水污染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公开违法违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建设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按月度公开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区域水环境质量(水政监察大队牵头、水资源配合)。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每月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机管理保护情况(水资源牵头)。   

(七)推进依法申请公开和服务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水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健全水利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水政监察大队牵头)。借助政务网水务栏目,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做到及时总结、及时梳理。加强研究分析,不断促进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办公室牵头)。  

(八)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突击检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进行公开(建管站牵头)。  

二、围绕水务局建设加强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若干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74号)及《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17〕94号)要求,全面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加快制定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稳定有序拓展公开范围(办公室牵头)。  

(一)推进决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行政决策规则》,认真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规办事。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水务局承揽的民生工程、设计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水利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逐步建立和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办公室牵头)。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水务局重点工作,公开责任分工、实时发布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水利网上督查和平时考核问责力度,对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及时公开,已公开推动督查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决策措施有效落实(办公室牵头)。  

三、 增强政务公开时效  

(一)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体系,落实专人监测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涉及水利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借助水务专栏及时发布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办公室牵头,相关站所配合)。  

(二)充分利用水务专栏平台公开。水务专栏是面向全县政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通过在子页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和窗口,加强水利资源整合,充实窗口内容,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提升窗口服务公众能力,并配备网站专职人员,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督查(办公室牵头)。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严格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完善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做好涉及水利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水利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强化各站所职责(办公室牵头)。  

五、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在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有关水利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室牵头,相关站所配合)。  

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局属领导年内至少专门研究部署一次政务公开推进工作,对外公开政务工作分管领导。强化公开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公众对水务局政务公开的满意度(办公室牵头,相关站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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