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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宁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自治区统计局、银川市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三大”职能,全面深化统计改革,聚焦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抓实抓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
一、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4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8%。全县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8%;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90亿元,同比增长7.2%;全县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亿元,下降29.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亿元,增长1.3%;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33元,同比增长5.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82元,同比增长7.2%。
1-8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6%;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9%;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1亿元,同比下降2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1亿元,同比增长2.9%。
(二)坚持以党建引领,聚焦目标,落实责任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共部署,研究制定《永宁县统计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党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责任,自觉地将中央全会精神及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融入日常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向纵深。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队伍政治坚定。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大会等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目前,组织干部理论学习4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交流研讨7次。三是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大力推行“双评双定”、开展“两榜四机制”、机关“亮、比、促”活动等,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心和意志,积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全局党员思想觉悟和党性观念。四是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打造统计清朗环境。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要求,全面压实工作责任,每季度在局党组会分析研判统计系统意识形态情况,排查梳理意识形态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规范工作微信群、QQ群等交流平台发布的信息,严禁干部在个人新媒体发布不实言论。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转变干部作风。以“廉政警示教育月”和“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为抓手,全面梳理自查干部问题,积极制定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升。通过传达学习中央、区、市、县纪委下发的各类违纪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赴银川市公共交通党群服务中心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用实际案件警示干部不忘初心,坚持理想信念,及时开展节前廉洁提醒,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三)坚持以统计业务为基础,优化统计服务,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全力以赴完成工作。永宁县经济普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在多方的支持和关怀下,圆满完成了全县普查机构组建、普查小区划分、宣传动员、单位清查、普查正式登记、验收上报等阶段性工作。1.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方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泛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五经普正式登记做好充足准备,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2.扎实做好普查登记前各项阶段性工作。制作“两员”物资,统一为“两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阶段分乡镇分级开展多轮多层次业务培训,扎实开展“两员”选聘,全县共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300余人。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规范划分普查小区136个、上报建筑物4014个,保证普查小区全覆盖。扎实开展部门行政资料比对工作,组织专人对接收集、规范整理和充分利用县编制、民政、市监、税务和审批等部门的行政资料,强化普查数据比对,夯实单位清查工作基础,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按照“先清查、后普查”的原则,组织开展“地毯式”入户清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按照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的要求,全县上报单位(法人、产业活动单位)7513家,个体户14749家,分别较四经普增长36.5%、81.6%,形成了全县统一完整的普查登记底册,为正式登记奠定良好的基础。3.扎实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安排综合、核算专业人员积极参加全区、全市的业务培训。同时,组织相关科室配合综合核算专干协同做好对企业的投入产出台账指导、审核和验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填报统计台账中遇到的问题。4.严把数据审核关口。组织“两员”对7347家单位,998户个体抽样户进行现场入户采集登记上报、查遗补漏工作,紧盯数据质量,定期深入现场督促指导、解答问题,采取逐级审核与上下联审、专业分审与集中会审、程序审核与人工审核、全面审核与重点审核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对有疑问数据通过查询书规范进行核实、更正,取得了阶段性成果。5.认真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经普办工作安排,在自治区和国务院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开始前,先后迎检自治区、银川市组织的普查登记事中、事后质量抽查验收。同时,县普办组建2个工作组,对3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数据质量抽查。
二是全力聚焦优化统计服务。1.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定期梳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高度关注工业、投资等重要指标数据,及时收集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测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预警研判能力,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分析汇报材料6篇。2.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积极安排各专业加大对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研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截至目前,撰写分析报告12篇,撰写统计工作动态信息23篇,其中12篇被自治区统计局工作信息网采用;整理印发经济指标运行手册300余本。3.强化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在政府公众网“数说永宁”模块发布统计数据,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统计动态,掌握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已公布统计信息30篇、统计分析14篇、月度监测8篇、统计公报1篇,着力提升统计信息公开力度。4.奋力推进常规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的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完成农业、投资、房地产、工业、服务业、人口与劳动力、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各专业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报送工作,加大月度监测数据审核力度。健全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退库管理,完善进出库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系统、管理平台等业务应用系统。做好统计安全保密工作,提升网络安全运维水平。
三是全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1.做好常规统计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农业、工业、投资、能源、商贸、劳动工资、服务业等2023年年报和2024年季报和月报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以下商贸业、限下劳动工资、资质外建筑业等季度抽样调查及百万移民监测收入监测工作。2.扎实有效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农业、工业、投资、劳动工资等各专业年初分批次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就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同时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填报培训指导,组织31家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参加区、市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为源头数据质量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3.加强调查对象业务指导。对联网直报数据加大监控力度,及时跟进解决企业在联网直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答、排除企业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电话、工作群、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采取“跟踪式”服务,有效破解企业统计人员遇到的业务疑难点,提高联网直报报送效率和准确率。4.有力推进统计监督工作。牵头起草并以县政府办名义印发《永宁县关于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及时在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24年以来,县统计局严格履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职能,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和案件文书归档,截至目前,独立开展执法检查10家,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6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县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和区、市统计局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紧密。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主观上没有主动探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方法,以抓党建促统计工作水平提升方面做的还不好。二是分析研判经济发展的能力还不强,撰写统计分析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数据解读本领还需加强。三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够扎实。个别项目单位、调查企业等调查对象对统计工作重视力度不够,统计人员更换频繁,基础资料交接不到位,导致台账资料不规范,影响统计数据质量。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党的建设,打造精锐统计队伍。扎实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把严的态度、严的纪律、严的规矩落实到各个方面,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和凝聚力。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全局干部职工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提升,打造一支精锐的统计干部队伍,树立政府统计良好形象。
(二)强化统计数据监测,有效发挥统计作用。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以精准监测、精准调度、精准运行、精准统计为目标,坚持做好经济运行数据监测工作,丰富统计监测报表,强化统计监测手段,全力开展月度、季度和全年经济运行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二是继续加强与发改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的协作,不断推进高质量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的精准监测,最大程度提高统计监测的实用效果。在数据监测的前提下,提早做好经济指标与考核指标的预判、预测、预警工作,为县委、县政府指导经济工作提供坚实统计数据保障
(三)强化统计规范化建设,确保“应入尽入”。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与县发改等部门对接,定期对县域“准四上”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和筛选,及时做好项目、企业入库备案,规范支付凭证、入库资料、申报流程,确保达标企业及时入规,形成有效增量。三是主动对接相关责任部门,定期利用税务、住建、行政审批等部门行政记录,梳理疑似达规企业名单反馈给责任部门。掌握年度拟入库企业情况,发放《一套表入库申报指南》,提前指导责任部门和企业做好资料准备工作。对重点企业开辟绿色通道,进行“一对一”入库服务指导,保证达规达限企业,应入尽入。
(四)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提升统计监督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进一步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二是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利用重要节点,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三是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认真做好统计诚信单位的申报、认定工作。
永宁县统计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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