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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发〔2016〕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宁财预发〔2016〕69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永宁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行使统计执法的行政职能部门,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为主。
1、人员情况。本局现有人员19人,其中: 在职正式职工10人(行政7人,事业3人),退休职工9人。
2、编制情况。我局实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7人,机关后勤编1人,事业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宁县统计局内设永宁统计普查中心,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财务不独立。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235410.86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211967.87元,财政拨款收入2354410.86元,总支出2566378.7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5410.86元,支出总计2566378.73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3283.84元,下降12.1%,支出总计下降753185.14元,下降22.69%。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541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410.86元,占10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66378.73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469.39元,占62.71%;项目支出956909.34元,占37.2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是2354410.86元和2566378.73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减少323283.84元,下降12.1%,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下降753185.14元,下降22.69%。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6378.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支出总计下降753185.14元,下降22.6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66378.7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9073.56元,占8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522.98元,占10.89%;住房保障(类)支出91874.69元,占3.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5907.5元,占4.1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9481.61元,支出决算为2566378.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业普查两员经费考核未结束导致未支付乡镇以及单位人员调动。
六、关于永宁县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9469.39元,其中:人员经费1478890.89元,公用经费130578.5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2245.2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28870.35元,减少18.7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因调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878.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2117.76元,增加129.33%,主要原因是2016用公用经费支付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年终未支付出去用项目资金支付;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483.1元,增长5.3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675.69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6929.63元,降低5.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74292.19元,降低35.17%。
4.我单位无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000元,支出决算为43905.31元,完成预算的58.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228.31元,完成预算的4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77元,完成预算的16.9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公车运行维护费用下降,以及八项规定后区市下基层越来越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8218.92元,下降46.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269.92元,下降2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49元,下降2.2倍。公务接待费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八仙规定出台后区市减少下基层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1228.31元,占71.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77元,占28.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228.3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228.31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及维护等。2016年,永宁县统计局和所属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77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677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工作。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0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78.5元,比2015年增加22384.16元,增长20.69%。主要原因是:因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增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永宁县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年统计局没有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2016年统计局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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