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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0/2016-2310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6-02-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统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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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职能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自治区、银川市布置的专项调查和典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组织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一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发布制度和管理制度。
7、承担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的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8、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自治区、银川市和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10、收集、整理毗邻市、县的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
11、指导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基层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编制情况。永宁县统计局内设1个机构,永宁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我局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
2、人员情况。我局实有人员22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编制人员7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在职事业人员4人,退休人员8人,聘用人员2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预算指标为3809481.61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指标为1809481.61元;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专项统计业务和第三次农业普查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指标3.5万元;“公车运行费”预算控制指标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没有。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永宁县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格(详见部门预算软件导出电子表格)
 
 
 
                                永宁县统计局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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