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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20/2017-48437 文  号 永统发〔2017〕20号 生成日期 2017-06-30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统计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统计局关于调整“下基层”联系点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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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将“下基层”活动常态化,抓好脱贫工作,提升百姓生活水平,确保全面建成小康。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开展新一轮“下基层”活动的通知》(永党办发〔2017〕69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局领导干部包扶乡镇(村)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局“下基层”联系点工作小组,具体分组如下:

一、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马跃林

第一小组:

组    长:韩继梅

成    员:贺艳辉  丁  辉  闫晓琴  张  珊  吴金辉

负责包联帮扶闽宁镇园艺村6户帮扶对象、福宁村1户帮扶对象及玉泉营小学。

第二小组:

组    长:赵学慧

成    员:刘  刚  白  明  陆彦宁  张小娟  陆  尧  李永梅

负责包联李俊镇侯寨村和团结社区。

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送政策。根据农村、社区以及学校等基层组织和职工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统计部门职能,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下农村,要重点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特别是扶持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党员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进社区,要重点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民主管理等政策;进学校,要重点宣传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等政策。

2.察民情。走访入户,与基层群众“深交朋友”,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下农村的,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家庭农场、贫困户、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和离任村干部“五必访”;下社区的,要与社区干部“同学校、同入户、同服务”,做到特殊人群和贫困家庭必访;下学校的,要做到困难教师、骨干教师、党员教师、后进学生必访。走访入户时,每名干部都要沉下去,掌握走访对象个人和家庭情况,摸清本地一些政策和制度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基层的关切,记好民情日记,撰写1篇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交3-5名互相信任的基层朋友。

3.学习群众工作经验。放下架子,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虚心学习群众工作方法,特别要学习群众朴实无华的语言,提高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能力;学习基层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的方法,提高依靠群众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学习基层利用民主协商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的方法,提高解决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学习基层用足用活利民富民政策,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方法,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4.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在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解决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联系点在农村的机关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要重点走访、重点帮扶。联系点在社区的机关干部,对空巢老人、“夹心层”家庭、特需帮扶青少年等要重点接触、重点帮扶。联系点在其他领域的机关干部,对相关的政策落实情况要重点了解。

5.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指导和帮助基层联系点完善社会管理各项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主动下访接访,做好矛盾化解、情绪疏导工作,把可能发生的越级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帮助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控机制,排查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各联系点党组织开展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帮助或指导基层党组织按季度列出成绩、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参与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帮助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注重发现培养后备力量。

7.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各参与下基层机关单位干部要把联系服务基层作为一项自觉行动和本职工作长期坚持,自觉协调解决联系点各类问题。在下基层的实践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空间、延伸服务职能、细化服务项目,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

三、主要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为“下基层”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包联组长是直接负责人,要提前与负责的联系点联系,明确“下基层”时间、人员及任务;

2.科学合理安排。各包联小组要在不能影响和干扰群众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年到基层联系点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不少于7天,每年各包联小组将各自帮扶情况撰写调研报告及工作总结,由办公室负责汇总上报县委组织部;

3.创新管理方式。群众和基层反映的问题,机关干部要认真纪律、梳理汇总,将收集到的问题,集中反映给县委政研室,职能部门能解决的,由政研室根据问题类型和具体内容,交由归口单位办理;解决不了的,向县委报送;

4.严守工作纪律。开展“下基层”活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工作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干部到联系的基层单位开展工作,不准层层陪同、不准特殊接待、不准敷衍应付、不准缩短时间、不准增加基层负担。下基层期间,基层单位周边有经营性食宿条件的,或就近有机关单位能提供食宿条件的,就不要到群众家中食宿。下基层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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