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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永统发〔2022〕8号 生成日期 2023-02-16 索引号 11640121010100195A/2023-00021
发布机构 永宁县统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统计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统计局2022年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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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区、市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强化统计“双基”建设,优化统计服务体系,夯实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保障。

一、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6.44亿元,增长2.0%;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47亿元,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10亿元,同比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85元,增长2.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35元,增长5.3%。

1-8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下降3.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4亿元,同口径增长1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9亿元,同比增长72.4%。

2022年,预计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左右,力争完成5.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规上工业增加值力争由负转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3%。

(二)扎实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1.党建引领统计方面:县统计局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工作环境。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永宁县统计局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聚力打造党建引领“数情先锋”党建品牌,组织开展“志愿红·统计蓝”“党旗红·数据真”主题活动,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目前,按期召开支部委员会13次、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10次。二是持续抓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县统计局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每周二、周五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现已召开党组会1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围绕“扎实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以新作风、新作为开创发展新局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主题开展专题研讨3次,开展“道德讲堂”2期,各类测试8次。全员落实干部网络教育、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法宣在线等在线平台学习任务。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对意识形态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到班子成员和责任人;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共安排、同部署、齐落实,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两微一端”管理和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和统计信息网络发布流程等措施,筑牢统计网络安全壁垒,为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四是扎实开展“改进作风 提升质效”专项行动。认真践行“五个到群众中去”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勤俭廉+快”工作作风,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问题为导向,共查找梳理问题12条,深刻剖析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落实改进对策,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政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到实处,现已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五是认真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实际,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有进步、思想观念大解放、为民服务解难题、干事创业勇担当,聚焦主责主业,稳步推进“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落地落实。截至目前,组织干部理论学习70余次,开展“大讨论”4次,交流发言30余人次。六是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专题学习2次,以“深化廉政教育 筑牢思想防线”为主题召开主题党日活动,以“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题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交易之警》《零容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宁夏警示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专业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锤炼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组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1次。七是认真开展下基层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共建社区(团结社区)联合开展的党委会议,将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共建社区报到,认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共报到35人次;结合创城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文明交通执勤、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下沉到帮扶的南北全村、望远蓝山社区、团结社区开展核酸采集志愿服务活动。

2.全面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一是加强统计预警监测。上半年,县统计局加强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问题和趋势性研究,真实反映数据背后的问题,切实用好用实统计数据资源。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撰写永宁县规模以上食品制造业发展情况汇报,定期汇报永宁县经济运行情况。截至目前,撰写统计分析信息45余篇,印发《永宁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0册,《统计信息手册》640余册,《经济运行分析》150册。二是加强统计常规监测、调查工作。加强对基层企业上报数据的评估、审核力度,每月认真做好“企业一套表平台”数据催报、审核、验收工作,确保了统计报表及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每季度完成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小微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下企业创新、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开展“四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三是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经济、关注民生,不断扩大统计知晓率、影响力。县统计局定期在政府公众网“数说永宁”模块发布统计数据,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了解统计动态,掌握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已发布7期。

3.提高统计法治建设方面: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学习。利用每周晨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确保干部职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更加深刻理解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统计监督作用发挥情况,2022年县委常委会第12次、县政府常务会第7次会议已分别传达学习《监督意见》。二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的配合意识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三是自查、核查、执法检查一体化推进,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坚持专业常态化数据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扩大统计监管覆盖面,增强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自觉性,确保源头数据质量。截至目前,开展执法检查6次,完成“一套表”核查69家,各专业开展数据核查共108余次。

4.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方面:一是扎实开展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区市有关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县统计局及时召开永宁县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邀请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统计专干参加,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开展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逐项开展各行各业的治理工作核查;定期给各乡镇、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局等重点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面对面沟通交流,严格按照“三聚焦”、“四必查”任务,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持续抓好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全面清理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科室,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情况的文件,查出县人民政府印发的2个文件中存在将统计局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已按要求进行了清理、改正。三是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台账。及时了解和掌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等情况,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安排专人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期统计任务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统计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方式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二是部分基层企业、统计调查单位的投入和能力不足,人员不够稳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三是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四是相关部门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总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统计改革创新为主线,充分发挥统计监测、预警和咨询职能,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有力的统计数据支撑。

(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一是以创建党建品牌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优化党组织设置。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始终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报告、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等,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严格管理,有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努力增强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廉洁从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和统计队伍建设。一方面加强统计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推进统计队伍建设,提高全员素质。另一方面强化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稳定的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在强化业务培训和学习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统计服务意识,深化统计效能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效率。

(二)深入推进统计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统计改革任务,紧密结合新常态下永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统计改革。积极配合区、市统计局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和进度监测。重点实施推进“双控”“双碳”等绿色发展统计改革,积极配合区、市开展碳排放核算工作。全面配合开展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大力支持推进工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实施法产并重和工业“大个体”统计改革。继续推进落实名录库维护更新机制改革,持续配合推动统计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高质量组织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宁夏百万移民收入统计监测前期准备工作,做好经费、人员、样本抽样轮换、业务培训等各项保障工作,为2023年正式普查、调查顺利开展打好基础。三是继续推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企业的培训指导,督导企业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三)切实增强依法治统意识。一是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结合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对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明确统计督察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全面部署自查、核查、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一套表企业核查全覆盖,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三是扎实开展统计星级评定,持续推进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规范化、制度化、动态化管理,用信用档案约束统计人员,营造统计从业清朗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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