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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1月29日
永宁县统计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来源:永宁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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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永宁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永宁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永宁县统计局 2023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永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通知公告1条、部门动态1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部门决算1条、政策解读1条、重点工作1条、部门文件2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统计信息50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分析20条、月度监测1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永宁县统计局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并进行登记备案。制定了《永宁县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永宁县统计局公开制度》等,进一步增强永宁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双随机、一公开、统计公报、统计分析、月度监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凸显统计特色,加强数据解读,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紧盯数据发布、统计开放日、统计法治宣传活动等重要时点,及时做好内容加载。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做好舆情信息监管。重视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截至目前2023年我局无社会评议监督反映情况,无政务公开造成工作重大失误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质量及数量有待提升。

二是公开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需要持续增强。

三是部分公开内容公开还不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坚持以统计相关工作为导向,扩大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发布统计数据及统计信息。

二是利用政府网站、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解读统计数据,扩大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使用频率,引导社会预期,凝聚发展共识,服务科学决策。

三是严格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开展“三审三校”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聚焦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主动公开公示统计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执法人员信息、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双随机抽查情况、统计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二是全面落实《“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每月办好“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推进统计工作透明化、公开化。不断丰富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促进统计传播、扩大统计公开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围绕促进统计公开透明,提升政府统计形象,活动期间将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听取、吸收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全面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依法依规发布人口、工业、能源、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等相关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yn.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统计局(邮编:750100,电话:0951—8014324;电子邮箱ynx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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