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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7-05 索引号 640121-129/2020-00015
发布机构 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效力状态 有效

永宁县2019年“八一”建军节 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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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92周年,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我县拥军优属光荣传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庆“八一”系列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军事开放日活动

为切实体验军人生活,增进军民感情,组织开展军事开放日活动,到参训部队体验官兵生活;组织参观银川舰军事博物馆,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保卫国防成为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营造崇军尚武、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县双拥办

参加人员: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活动时间:7月21日—8月1日

(二)开展国旗下主题演讲活动

举行升国旗健步行活动,由驻永部队官兵围绕讲英雄故事、学革命先烈、做红色传人”主题进行国旗下演讲。通过主题演讲活动,展现新时期军人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良好精神风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人民武装部,驻永各部队

参加人员: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武警20人,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人,民兵预备役100人。

活动时间:8月1日

(三)开展宗教场所升国旗活动

“四进”活动为抓手,在清真寺组织开展升国旗活动。

通过在宗教场所开展升国旗仪式,教育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增强爱国意识,强化“五个认同”,共同为民族团结和永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宗教局),各乡镇(街道)

活动时间:8月1日

(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结合八一建军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双拥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为载体,组织开展拥军优属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活动时间:7月21日—7月31日

(五)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贴

1.发放范围。在乡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义务兵家属

2.发放标准及所需资金。以上各类优抚对象(919)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共需资金45.95万元。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街道)

活动时间:7月21日—8月1日

(六)开展爱心献功臣,走访慰问活动

1.走访慰问驻永部队。党政军主要领导建军节期间,亲自参加慰问活动,为驻地官兵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县人武部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慰问物品准备工作,电视台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具体慰问标准为:银川市警备区2万元;68006部队2万元;人武部2万元;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1万元;县中队1万元。共需资金8万元。

责任单位: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视台

活动时间:7月21日—7月31日

2.慰问参训民兵及参训部队。民兵训练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参训民兵活动。部队参训期间,开展慰问和送文艺进军营活动,丰富部队官兵精神文化生活,鼓舞部队官兵士气,高质量完成参训任务。

慰问参训民兵114人,慰问物品价值10000元。慰问参训部队,慰问品价值5000元。

责任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活动时间:7月31日前

3.表彰奖励优秀基层武装专干。为激发向先进看齐,争当先进的好风尚,开展优秀基层武装专干评选表彰奖励活动,表彰在新任基层武装专干集训考核中综合成绩全区第一名武装专干1人,奖励奖金3000元。

责任单位:县人民武装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活动时间:7月20日—8月31日

4.组织优抚对象开展健康体检。组织176名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健康体检,其中男168名,每人体检标准500元,女8人,每人体检标准700元,共需资金8.96万元。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卫健局

活动时间:7月10日—8月31日

5.组织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组织19名重点优抚对象在区内红色旅游景区、区域经济发展示范区开展短期疗养。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参加人员:符合国家集中供养条件但未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和其他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共19人。

活动时间:10月31日前

6.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八一”期间慰问辖区部队、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帮助困难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关心关注关爱人民子弟兵。

责任单位: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活动时间:7月10日—7月31日

(七)开展“同呼吸 共命运 心连心”双拥文艺演出活动

在宁和广场组织开展“同呼吸 共命运 心连心”文艺演出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加大对拥军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双拥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视台

参加人员: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干部职工,武警20人,永宁县消防救援大队20人,民兵预备役100人。

活动时间:8月1日

(八)开展“同心共筑中国梦”文艺进军营活动

由县文联牵头,举办“同心共筑中国梦”送文艺进军营专场文艺演出,同时举办书法、美术、摄影进军营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联、电视台

参加人员:驻永部队官兵

活动时间:8月1日

(九)开展双拥工作成果展活动

8月1日当天,在宁和广场开展双拥工作成果展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制作双拥宣传展板一块,并印制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活动时间:8月1日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经费保障到位、活动内容丰富。各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7月19日前报县双拥办,工作总结于8月7日前报县双拥办,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86606499@qq.com。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要结合部门实际,切实做好双拥共建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媒体宣传、广告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各成员单位“八一”期间上报宣传信息不少于1篇,电视台做好专题报道工作

(三)注重实效,廉洁自律。各乡镇(街道)、各单位(部门)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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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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