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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1/2020-0016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16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洪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聚焦行业乱象治理 让住房困难家庭远离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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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微信等社交媒体深入群众日常生活,住房保障领域出现了中介组织或个人利用微信朋友圈或群消息发送公租房代办信息。据群众反映,黑中介组织通过代办住房保障证向申请人收取几千元至上万元的费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代替其伪造户口本、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台账等证明材料,让住房困难家庭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近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局把严厉打击代办住房保障证的违规行为列入治理行业乱象的一个重要内容,直面群众关心的“办理公租房是否收费”、“公租房能不能买卖”等问题,以一问一答的形式为群众解疑释惑。为了扩大宣传面,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印制了“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治理行业乱象宣传单”,通过扫黑除恶知识进小区、进社区的方式向群众广而告之,同时在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办理住房保障业务的窗口张贴、分发宣传单,让住房困难群众远离欺骗。截至目前,已发放宣传单10000份。

     在加强宣传引导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加强住房保障资格准入端口管理。要求各街道、乡镇受理部门在受理环节坚决杜绝他人代办,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二是加强保障资格复审、联审。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车辆及收入情况严格审核,审核中发现疑点问题的,做到不核实清楚决不放过。对确实存在资料造假或隐瞒相关情况的,取消申请资格,两年内不再受理。三是加强纳入保障后的动态监管。对年审中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家庭住房、收入、车辆等情况骗取住房保障的,收回租赁补贴或公租房,五年内不再受理。

截至5月底,已对13户申请资料造假或隐瞒家庭收入、车辆等情况的申请人取消申请资格。通过年审收回租赁补贴15.2万元,对不符合条件的30户家庭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转载自银川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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