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部门,司法所,各村:
现将《望洪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望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洪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宣传方案
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高广大城乡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支持率,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提升全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目标任务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按照“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目标,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氛围,确保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85%以上;确保整体宣传任务和安排落实到位,为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主题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主题为:“食安永宁”。
三、宣传重点
(一)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食安创城”工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工作措施和推进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创建经验,推动“食安创城”全民参与。
(三)《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依法维权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科学消费及依法维权的能力。
(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办理、打击违法犯罪等执法成果。
(五)结合永宁县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对诚信和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引导食品企业走诚信经营之路,持续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目标的实现,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成立望洪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振豪 政府镇长
副组长:吴海全 镇党委副书记
杨 青 政府副镇长
郭 雯 政府副镇长
金 涛 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 勇 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马 勇 司法所所长
谢 峰 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军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吴 红 土水站主任
夏凤萍 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王 静 党政办公室主任
王亚斌 综治办公室主任
吴金燕 司法所工作人员
李 娜 司法所工作人员
李振坤 司法所工作人员
魏亚楠 司法所工作人员
朱学礼 综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任建业 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胡娅娅 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张新柱 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王 志 经济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乔 勇 南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 媛 西玉村党支部书记
周建华 西玉村委会主任
周光云 西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周永祥 农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马生飞 增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贺万忠 农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陆 金 前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曹玉进 高渠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国兵 新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志祥 东和村党支部书记
张 惠 北渠村党支部书记
许生智 北渠村村委会主任
姜文村 靖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贺振军 宋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娅楠 金星村党支部书记
黄金福 金星村村委会主任
陈清彦 史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郑 海 望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实施过程。
五、宣传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
1.利用媒体呈现在创建工作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效或监管任务的执行落实情况。
2.利用创城微信公众号,全方位宣传“食安创城”动态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居民发送温馨提示。
3.利用食品经营单位电子屏、广场电子屏宣传创建工作。
(二)设置宣传专栏
1.望洪镇政府设置宣传专栏。
2.各中心村设置宣传专栏。
(三)广告标语宣传
1.悬挂横幅。
2.制作大型宣传广告牌。
3.印制张贴宣传画、海报。
(四)社会宣传
1.发放《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倡议书》和《致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
2.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农残检测检验室“开放日”和“你送我检”活动。
3.开展文艺汇演宣传活动。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利用各种文艺手段,通过各种晚会、广场歌舞等活动提高对“食安创城”的知晓率。
4.组织开展“食安创城”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场所“六进”宣传活动。
六、主要任务
1.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列入年度宣传计划,协助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专题报道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和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亮点工作。
2.在全镇食品经营单位张贴创建宣传画、海报等;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标语,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语见附件;在食品生产企业悬挂横幅或永久墙体宣传标语不少于2条,设置食品安全宣传专栏1个;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开放日”、“你送我检”活动。
3.在各农资经营单位(店)悬挂横幅1条,张贴创建宣传画、海报等;在标准化建设园区悬挂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标语横幅2条,设置食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1个。
4.协助县教育局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提升创建知晓率。利用所有中小学校校园宣传栏、墙报、板报(手抄报)和广播,每周不少于3次刊播食品安全知识,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及银川能源学院悬挂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条。
5. 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在各公交汽车站台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悬挂横幅。
6.组织在每个建筑企业设置宣传专栏1个、悬挂横幅2条,在建筑工地围墙、护栏刷写标语或设置宣传画。
7.在民生服务中心发放宣传单、调查问卷和倡议书等,悬挂横幅2条,设置宣传专栏1个,做到办事群众人人知晓创建工作。
8.在各医疗机构、理发店等经营场所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13条创建宣传标语及张贴宣传画、海报等;做好季节性食物中毒相关知识宣传和温馨预警提示工作。
9. 协助民政局在每个养老机构、彩票发行站(点)以及其他对外服务窗口悬挂横幅1条。
10. 协助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落实“食安创城”工作宣传文艺演出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永宁创建进社区、进中心村活动,覆盖各中心村;利用网吧、KTV娱乐等场所的电子屏滚动播出创建标语。
11. 协助旅游产业服务局在每个旅游景区至少悬挂横幅2条,设置宣传专栏1个。
12. 协助县城管局在在109线(徕龙公园至永宁火车站)、永黄路(红星桥至新华中心村)灯杆布置广告牌;在公园、广场等场所利用电子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建工作;在新华中心村农贸市场悬挂宣传横幅2条。
13. 协助科学技术协会在公共场所设置食品安全科普教育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个。
14.在每个中心村、农贸市场各设置宣传栏1个,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2条,利用居民楼房墙体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不少于3条。在每个中心村开展不少于1次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大讲堂”活动;在中心村围栏制作创建宣传画等。在辖区主要街道灯杆布置广告牌150个。
15.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示范引领,严格按照《永宁县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明确开展我镇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人员办事,使各项宣传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从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出发,认真落实各项宣传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宣传画、专栏、大型广告等设置任务,同时,加强单位内部“食安创城”工作的宣传学习,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食安创城”的认知度和责任意识。
(三)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众不同特点,创新宣传内容与形式,在活动初期、重要节日以及验收阶段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效果,促进“食安创城”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严肃纪律,扎实开展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对创建宣传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要明确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语
望洪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语
1.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永宁
2.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3.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国家示范城市
4.食品安全情系民生,创建行动你我同行
5.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6.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做健康幸福永宁人
7.同筑食品安全屏障,共建幸福诚信永宁
8.食品承载健康梦,安全点亮永宁城
9.戮力同心共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0.食品安全重于山,示范创建靠大家
11.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之基,放心消费是农民赢利之本
12.农产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
13.放心食品,从源头抓起
14.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5.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6.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限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17.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18.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19.齐心协力抓农产品质量,真心实意保消费者健康
20.建立市场准入制,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