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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201/2019-00082 文  号 望政发﹝2019﹞101号 生成日期 2019-11-01
发布机构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 永宁县望洪镇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望洪镇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制毒窝点和制毒物品排查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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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和文明城市、“无毒城市”创建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按照永宁县禁毒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制毒窝点和制毒物品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县制毒窝点和制毒物品排查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涉制毒物品犯罪活动,有效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确保我镇良好的经济环境,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排查打击制毒犯罪工作、治理毒品问题对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排查打击制毒犯罪作为我镇在创建全区禁毒师范乡镇的重大举措,作为平安望洪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开展专项行动,力争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制毒犯罪的发生,全力做好制毒窝点大排查和制毒物品排查管控工作。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完善落实领导责任制

为确保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制毒窝点和制毒物品排查管控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成立了以望洪镇党委副书记吴海全为组长、派出所所长杨自全为副组长,镇综治办、司法所、戒毒康复中心、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禁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行动指导、监督检查,日常数据收集整理、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实现全面管控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职责分工,排查的重点是辖区内的小型制药厂、化工厂、农药厂、兽药厂等小型企业;偏远山区的养猪场、养鸡场、林场、木材加工厂;有可疑人员出入的仓库等隐蔽场所开展清查工作。对从事药品、化工原料及成品研发、生产、加工、存储、销售和进出口、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对捣毁的制毒窝点和非法生产制毒化学品厂点所涉及的制毒化学品及制毒设备进行清点和倒查,查清制毒化学品和制毒设备的来源和流向,全面采集相关信息,当月开展工作情况及相关表格及时报送县禁毒办;排查使用380伏三相电源生产,工作时间异常;不雇请本地人,生产人员多以山东、江苏、福建、广东籍为主;封闭生产,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场所内有专用的危险化学品车辆出入等群体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报禁毒办、禁毒部门备案;排查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制毒现场、制毒线索要立即报告县禁毒办并协助禁毒部门做好现场保护、缉捕制毒嫌疑人工作。排查厂房设备包括反应釜、发电机、离心机、工业冷水机、搅拌机、烘干机、抽滤槽等,原料有乙醚、甲胺、邻酮、盐酸、溴素等。

(三)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毒现场管控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定期组织开展排查发现工作。建立每月大排查制度,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采取定网格、明职责的方式。望洪镇镇党委、政府联合镇戒毒康复中心、镇派出所带领民警和禁毒专干深入辖区工厂、林区、空心村、养殖场、农庄果园、废旧厂矿、仓库等隐蔽区域开展排查工作。另外,针对辖区内3家企业进行梳理排查,实地查看各企业生产车间、实验室,逐项检查企业实验室、化验室使用的有关化学品、进货渠道储存等信息,并向辖区内各企业负责人讲解毒品的危害及制毒犯罪不法分子利用相关专业设备造成的社会危害。

(四)完善工作措施、强化重点行业日常监管

第一:各相关单位以完成目标任务为主,将县禁毒办下发的《关于加强排查打击制毒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到位。 第二:集中排查重点行业动态管控机制,对67种相关易制毒化学品严格排查管控,严格落实易制毒化学品、麻精药品、麻黄草的分类列管制度,明确权责归属。第三:开展禁毒严打攻势,强化重大案件攻坚,加大毒品查缉力度,严格制毒物品查控,全面掀起专项工作高潮,侦破一批案件、抓获管控一批人员、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实现各项战果同比大幅提升,提升辖区制毒现场管控效果。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对排查打击制毒犯罪的总体情况、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制毒犯罪隐患,重点人员、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稳控情况,要建立台帐,重点督查。对每起制毒犯罪隐患,都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彻底铲除制毒犯罪活动在我镇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深化巩固阶段

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化各项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短板,集中宣传报道,推动专项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具体如下:

1、坚持宣传为主,强化警示教育。一是强化形势教育。将反制毒宣传教育纳入计划,实现反制毒形势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各单位干部的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反制毒警示教育进机关、进学校、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确保全镇社会环境持续稳定和谐。

2、坚持“打、防”为重,把握主动。一是主动出击,深挖幕后,严厉打击制毒等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贯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打击制毒犯罪指导思想。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控。建立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及时查缴、清除制毒犯罪活动,净化社会环境。

3、进一步完善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过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工作形式与查实际效果相结合的方法,一周一汇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终考核验收。

四、总结评估阶段。

认真总结排查打击制毒犯罪的成效和经验,积极探索加强排查打击制毒犯罪的有效办法,固化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形成治理毒品问题的有效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禁毒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持严管、严查、严整、严打多管齐下,切实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从根本上解决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问题,从源头上遏制制毒活动,守土履责、守土尽责,高度重视排查打击制毒犯罪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难题。要将排查打击制毒犯罪工作纳入禁毒工作总体部署,统筹规划推动。要组成领导小组,明确专项办负责同志和具体联络员,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工作保障,整体推动排查打击制毒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迅速组织力量,深入辖区企事业单位,重点围绕本地区化工园区、偏僻地段的闲置厂区、库区,针对重点制毒物品、设备等,落实网格化排查和地毯式侦控措施,全面进行排查摸底,逐一进行检查清理,建立健全管理档案,严格落实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储存和进口、出口管理制度,重点排查,查清存储化学品品种,确保全部易制毒化学品仓储区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决不能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制毒物品流失案件。公安、食药、安监、卫计、交通、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强化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管理工作,必要时可组织开展联合检查。

(三)强化宣传活动。要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普及识别发现制毒犯罪活动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大战果,大造舆论攻势,敦促毒品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对发现制毒犯罪现场、在逃人员、制毒犯罪活动的人员要给予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发现举报制毒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形成震慑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

(四)加强调度督查。各村居要将排查情况逐一登记,由片区排查责任领导、责任人审定后报送至乡镇汇总后于每月15日前报县禁毒办,重大情况随时上报。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针对工作进展遇到的问题进行安排调度,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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