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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永宁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认真落实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和湿地保护率不下降。根据《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现对望洪镇农声村4 队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占用一般湿地调整补划事宜进行公示,内容详见:永宁县望洪镇望洪镇农声村4队道路硬化项目占用湿地补划图斑信息公示表、位置示意图。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7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望洪镇人民政府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镇将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受理电话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14:00-18:00。
举报电话:0951-8440856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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