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银川市黄河两岸行洪区内河滩地收回整治工作要求,我镇于2019年9月30日,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镇相关业务站所干部及下辖南方村、东和村、望洪村主要负责人,对《银川市黄河两岸行洪区内河滩地收回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经讨论,与会人员认为,方案中应明确河滩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建议县人民政府参照《永宁县“千处百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予以补偿。
望洪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索 引 号 | 640121-201/2019-00099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19-09-30 | |
发布机构 | 永宁县望洪镇人民政府 | 责任部门 | 望洪镇 | 关 键 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县自然资源局:
按照银川市黄河两岸行洪区内河滩地收回整治工作要求,我镇于2019年9月30日,组织镇党委班子成员、镇相关业务站所干部及下辖南方村、东和村、望洪村主要负责人,对《银川市黄河两岸行洪区内河滩地收回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讨论。经讨论,与会人员认为,方案中应明确河滩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建议县人民政府参照《永宁县“千处百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予以补偿。
望洪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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