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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2017年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书》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4日
永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目标管理任务书
(二○一 七年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县疾控机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卫生秩序,根据区、市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和我县卫生监督工作方案及责任目标,对县疾控机构卫生监督工作实行综合目标责任制管理。现制定2017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如下:
一、卫生监督目标
1、按区、市卫生监督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完成以下主要任务指标:
项目 | 指 标 |
一、 传染病预防控制 | 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设立传染病防治科室,建立管理制度 |
定期指导辖区各医疗单位、托幼院所传染病防治工作,指导上述各单位健全传染病防治规章制度 | |
门诊制度齐全,传染病登记记录、传染病报告登记、消毒登记记录本齐全,登记规范 | |
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治、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率达到100% | |
传染病报告及时、内容准确,直报率达到100% | |
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器械要有索证、登记、验收记录 | |
定期对县级和乡镇医疗单位开展院内感染监测 | |
二、医疗废物处理 | 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建立管理制度,记录完整 |
按规定分类收集、暂存医疗废物,交接、处理记录规范 | |
三、 传染 病疫 情报 告 | 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死亡监测、免疫接种、信息化管理部门,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有专用计算机和房间,直报渠道畅通。 |
执行首诊负责制,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登记规范。 | |
对突发、暴发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有详细登记记录,报告率达100%。 | |
有医务人员疫情报告相关的培训记录。(主讲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 | |
要有疫情分析报告,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 | |
要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开展对辖区医疗机构技术指导。 | |
四、 放射卫生 | 持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放射防护设施齐全 |
放射工作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 |
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性体检 | |
配有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 |
定期开展全县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监测工作,检测率达100%。并将结果及时填入放射工作证。 | |
五、 实验 室安 全 | 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有培训记录 |
实验室设置规范,医疗废物标识明显,处理规范,交接处理记录完整。病原体培养基、标本等高危险废物在集中处置前先就地消毒。 | |
建立规范的实验室消毒记录、原始检验记录,建立实验室档案 | |
微生物实验室要有实验室感染、突发事件(样本、菌(毒)种丢失)应急预案,菌种有专人保管。 | |
六、 医政监督 | 人员持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
在执业许可项目范围开展诊疗、健康体检活动 | |
七、疫苗接种与管理 | 疫苗冷藏、储存、运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
接收或购买疫苗查验相关资质证明及疫苗批次合格证明 | |
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 |
八、基本公共卫生指导 | 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消毒隔离、医院感染、医疗废物处置、疫苗接种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
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及时完成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采样检测工作。 | |
及时将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处置情况,通报至计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 |
2、根据区、市工作要求做好专项工作。
二、措施
1、县卫生监督所组成督导检查小组,按照“永宁县卫生监督工作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内容,对疾控中心的卫生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考评。
2、县疾控机构须建立传染病防控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网络运行正常。
3、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疾控中心领导定期组织检查各科室传染病防治工作、医疗废弃物处理、医政管理、放射防护工作开展情况,有书面记录,有奖惩措施。
三、督导与考评
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目标任务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评,成绩计入年度考核中;按照目标任务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评,上半年考评成绩占全年的60%,下半年占40%,考评总分作为卫计局绩效考评和年度考评的依据。
附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工作考评细则
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督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二〇一七年
附件: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督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所占 分值 | 评 分 依 据 | 实得分 |
1 | 传 染 病 预 防 控制 | 1、要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有单独的科室和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2、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用品要有索证、登记、验收记录。 3、定期对工作人员要进行传染病防控、个案调查、消毒及个人防护知识的培训。 4、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控制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现场抽查。 | 15 | 1、 无组织机构扣1分,差一个制度扣0.5分,无专人负责扣0.5分。 2、 无索证及登记记录扣1.0分,索证和登记记录不全各扣0.5分。 3、 无培训记录扣1分,记录不全扣0.5分。 4、无指导记录的扣2分,指导覆盖率达不到95﹪的扣1分。 | |
2 | 医 疗 废 物 处 理 | 1、 设立污水处理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建立制度、做好记录。 2、 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配备专(兼)职人员。 3、 按规定分类收集、暂存、运输、处理医疗废物并各种记录规范。 检查方法: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 10 | 1、 未设立管理机构的扣0.5分,没有制度扣1分,未做好记录扣0.5分。 2、 无制度扣1分,无工作流程和要求扣0.5分,无专兼(职)人员扣1分,无监控部门和人员扣0.5分。 3、 未按规定分类收集、暂存、运输的扣2分,未按规定处理的扣1.5分,未毁形的和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超过暂存期扣1分。 |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督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所占 分值 | 评 分 依 据 | 实得分 |
3 | 传 染 病 疫 情 报 告 | 1、 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死亡监测、免疫接种、信息化管理部门及专职人员,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留验随访制度、现场调查制度)、应急预案,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管理,有专用计算机和房间,渠道要畅通。 2、 要执行首诊负责制,有传染病报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 3、 对突发、暴发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有详细登记记录,报告率达100%。 4、 有医务人员疫情报告相关的培训记录。(主讲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 5、有定期的疫情分析报告,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 6、要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7、接到重大疫情报告要及时调查处理,填写完整规范的疫情个案流调表。 8、突发应急事件设备、器械等物资储备品种齐全、数量充足。 9、工作人员突发公共事件防护用品配备齐全。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15 | 1、 无组织机构及专职人员扣0.5,缺少一项制度扣0.5分,无专人负责直报管理扣0.5分,无专用计算机及房间的扣0.5分,渠道不畅通扣0.5分。 2、 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无传染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各扣1分。 3、 对突发疫情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的扣2分,无报告登记记录的扣1分,报告率低于95%的扣1分。 4、 没有培训的扣1分,培训记录不完善的扣0.5分。 5、无疫情分析报告、资料未归档扣1分,传染病信息资料未归档或不全扣0.5分。 6、无专用报告咨询电话扣1分,未开展技术指导扣1分。 7、未及时调查处理的扣1分,未填写个案流调表扣1分。 8、不齐全扣1分。 9、 不齐全扣1分。 |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督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所占 分值 | 评 分 依 据 | 实得分 |
4 | 放射诊疗监督 | 1、 取得有效《放射诊疗许可证》方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 成立放射管理组织、制定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工作制度、建立放射人员档案。 3、 对新上岗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向卫生监督部门申报,经射线防护培训和健康体检持证后方可上岗。 4、 对新增的X线机要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建立X线机档案,并验收防护设施,经防护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 机房要符合卫生设计要求,有相应的防护设施、机房门口须张贴放射诊疗须知,有警示标识。进行放射诊疗时机房内1次只允许1名受检者进入。 6、 有工作人员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 7、负责全县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元件监测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填入放射工作证。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资料查阅 | 10 | 1、 无《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扣1分,未及时校验扣0.5分。 2、无管理组织、制度各扣0.5分,无应急预案扣0.5分。 3、未申报的扣1分,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扣0.5分。 4、未申请、未建立档案的扣1分,无防护设施、未经监测使用的扣1分。 5、机房不符合设计要求、无防护设施扣1分,无放射诊疗须知扣0.5分。无警示标识扣0.5分。放射诊疗时1次允许多名受检者进入机房扣0.5分。 6、无个人防护用品扣1分,个人防护用品不全扣0.5分。 7、 发现1次未监测扣0.5分(查看放射工作人员证) | |
5 | 实 验 室安 全情 况 | 1、 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2、 办公区、缓冲区、实验区分开,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医疗废物处理,交接处置记录完整,病原体培养基、标本等高危险废物在集中处置前应就地消毒。 3、 试验用器具、实验室环境(空气、桌面、地面)及工作人员手部进行消毒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 4、 有完整规范的原始检验记录,并建有实验室档案。检验报告真实,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5、 设有微生物实验室的要制定实验室感染、突发事件(样本、菌(毒)种丢失)应急预案,菌种要有专人保管。 检查方法:现场检查、资料查阅 | 10 | 1、 无管理制度扣1分,无培训考核记录扣1分。 2、 三区不分扣1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未分开存放扣2分,交接处置记录不规范扣1分,标本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扣1分。 3、 无消毒记录扣1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4、 无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扣1分,未建实验室档案扣1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扣1分。 5、 无应急预案扣2分,菌(毒)种无专人保管扣1分。 |
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督导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 指标 | 考 核 内 容 | 所占 分值 | 评 分 依 据 | 实得分 |
6 | 疫苗管理与接种 | 1、 按规定的冷藏条件储存、运输疫苗。 2、 接受或购买疫苗按规定查验相应资质证明及疫苗批次合格的各类检验证明,并有索证、登记、验收记录和分发、供应记录。 3、 接种疫苗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发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报告,并有登记记录。 4、 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 5、 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 10 | 1、未按规定储存运输扣2分,无温度记录扣1分。 2、未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购进、分发、供应记录的扣3分,不规范扣1分。 3、发现异常反应为及时处理、报告的扣5分,未按规范造成损伤扣2分。 4、未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扣1分。 5、未培训或无记录扣1分 | |
7 | 基本公共卫生指导 | 1、 每半年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消毒隔离、院感、医疗废物处置、疫苗接种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1次,指导覆盖率100﹪(现场查看督导记录)。 2、 每学期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消毒隔离技术指导1次,指导覆盖率100﹪,每学期开学前对乡镇和社区等医疗机构从事传染病工作的医务人员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传染病防治知识集中培训。 3、 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及时完成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采样检测工作。 4、核实后的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信息24小时内通知县卫生监督所,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内将疫情调查和处置情况通报县卫生监督所。 | 30分 | 1、对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消毒隔离、院感、医疗废物处置、疫苗接种等工作技术指导少一次扣2分次,指导覆盖率未达到100﹪的扣2分。 2、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消毒隔离技术指导少1次扣2分,指导覆盖率未达到100﹪扣2分, 3、未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及时完成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安排的采样检测工作的扣5分,未按时出具采样结果报告的扣3分。 4、核实后的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信息24小时内未通知县卫生监督所的1起扣1分;对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内未将疫情调查和处置情况通报县卫生监督所的1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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