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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辖各学校、托幼机构,县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春季是传染病多发季节,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加强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及教学环境卫生管理,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含民办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春季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同时,结合2019年国家下达永宁县8所学校卫生双随机工作任务,对县辖区8所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二、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内容(全县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
1.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参照《银川市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规范 》。
2.学校及托幼机构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参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网站的信息报告系统中需要填报的内容。
(二)综合评价内容(只评价附件中的8所学校)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的检测。
3.现场开展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三、监督检查时间
2019年3月11日-4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教育和卫计行政部门高度负责,共同促进学校卫生工作。教育和卫计行政部门要加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和学校卫生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及托幼机构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二)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负责人为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提前安排好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请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将开学前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情况及卫生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整理完善,以备现场检查。
(三)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开展巡查工作。各基层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组织辖区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疾控专干要对辖区学校进行巡查摸底登记,掌握情况,按季度开展传染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巡查指导工作。尤其要重点落实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和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执法意见书的落实和追踪上报工作。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指导、培训工作。以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为重点,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加强培训和宣传及技术指导,指导其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和落实卫生责任清单各项工作,提高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能力。
(五)县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执法,做好工作总结及情况通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法。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通报县教育和卫计行政部门。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及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联 系 人、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综治办 王向东 8011439
县卫生计生局业务股 马 娟 8766071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韩 湘 8011274
县卫生监督所法制稽查科 马 倩 8767177
附件:2019年永宁县随机监督抽检和综合评价学校名单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永宁县教育局
2019年3月8日
附件:
2019年永宁县随机监督抽检和综合评价学校名单
序号 | 学校类别 | 学校名称 | 所在区域 |
1 | 小学 | 永宁县闽宁镇黄夷小学 | 闽宁镇 |
2 | 小学 | 永宁县闽宁镇铁东小学 | 闽宁镇 |
3 | 小学 | 永宁县闽宁镇武河小学 | 闽宁镇 |
4 | 小学 | 永宁县李俊镇雷台小学 | 李俊镇 |
5 | 小学 | 永宁县望洪镇望洪小学 | 望洪镇 |
6 | 中学 | 永宁县第四中学 | 县 城 |
7 | 高中 | 永宁县永宁中学 | 县 城 |
8 | 高中 | 永宁县文昌中学 | 杨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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