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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严肃履职,突出基层医疗机构做实惠民项目,根据卫健局关于印发《2019年永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健发〔2019〕142号)和永宁县卫生健康局永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宁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卫健发〔2019〕181号)要求,县卫健局、财政局决定对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9年10月16日开始,10月25日前结束。
二、考核对象
为便于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核拨有效衔接,考核对象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其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本次考核内容包含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和原12大类5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健康素养促进和免费发放避孕药具两项工作,由健康教育宣传指导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另行开展。项目组织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价、居民知晓率、满意度由县卫健局负责实施,考核人员从全县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项目管理人员中选调;资金管理考核由县财政局和卫健局财务科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四、考核分数分配
本次现场考核总分100分,其中组织管理8分、资金管理15分,基础项目完成情况35 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结核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重点项目实施效果 30 分(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居民知晓率3分、满意度2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半年考核成绩折算3分,专业机构平时督导2分,亮点2分。县卫健局、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考核时分别按照总分100分进行考核,最终考核成绩按规定分值再进行折算,汇总折算后的分数即为各单位各项目考核总得分。各基层医疗机构的自查考核得分如与县卫健局考核得分误差相差10分,则令其重新组织考核。
五、成立绩效考核考评组
组 长: 杨新斌
副组长:孙兴平 李岩琴 王 洪
成 员: 县卫生健康局:李艳丽 张 岩 陈 芳 姚学权
县疾控中心:施云涛 丁跃宁 苏艳丽 曹丽娟 董岸岸 纳文华 尤莉雯 吴海凤
卫生监督所:李 洋 马 倩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陈艳梅 雷丽芬 于 霜 许 莹
县中医医院:章继凤 常 蕾
杨和卫生院:李岐宁
望远卫生院:赵海燕
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陆彦荣
六、考核时间安排
10月16日 上午 胜利卫生院 下午 望洪卫生院
10月17日 上午 望远卫生院 下午 蓝山帝景、望远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10月18日 上午 闽宁卫生院 下午 玉泉营卫生院 黄羊滩卫生院
10月21日 上午 李俊卫生院 下午 南桥、团结社区卫生服务站、永宁县中医院
10月22日 上午 杨和卫生院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下午 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 利民社区卫生服务站
永宁县疾控中心 卫生监督所
七、亮点加分
各单位自行上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和实施中的创新、亮点工作,经考核组根据创新、亮点的先进性和推广使用性进行审核认定后列入各单位总成绩,创新、亮点可累计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总分2分。永宁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监督所、中医院分别上报管理中采取的创新做法。
八、考核工作要求
(一)本次考核在考核2019年度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将重点核查既往绩效考核通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确保绩效考核取得实效。
(二)本次考核过程资料复核均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主,各类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数量认定、质量认定均以本辖区、本机构重点人群花名册为依据,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提前检查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备好相应各类人群花名册备查。若被考核辖区、被考核单位因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网络运行或重点人群花名册信息不全等原因影响现场考核工作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后果由该辖区承担。
(三)现场考核中发现工作人员充当调查对象、所提供的工作资料、健康档案、统计数据与上报数据不符等造假问题,发现一项扣除公共卫生经费1万元,以此类推,同时该项目不得分。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认真撰写并及时上报本辖区2019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和相关附表。 各单位绩效考核报告务必于2019年10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纸质版两份)报送永宁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公室(县卫健局业务科204室)。
(材料报送联系人:李艳丽电话:8015475 邮箱:ynws_lb@163.com)
(五)考核组成员及时将项目考核原始打分表、考核工具记录表、绩效考核报告、2019年“3+1”各类统计表认真审核后报电子版和纸质版至业务科204室。
(六)考核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若干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严禁超标准接待、赠送礼品,严禁提供虚假材料、妨碍考核人员正常工作等影响考核秩序的情况发生。
绩效考核工作联系人:李艳丽 电话:8018475
附件:1.2019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报告工 作模板及报送要求。
2.永宁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量统计表(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统计)
3.永宁县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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