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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20年包虫病防治工作,现将《永宁县2020年包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2020年包虫病防治工作方案
包虫病是由棘球绦虫的幼虫寄生于人或动物体内引起的人兽共患寄生虫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国家加大了包虫病防治工作力度,包虫病被列为国家免费救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有力地推动了包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但由于农牧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普及率较低,动物宿主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等因素,包虫病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痛苦和沉重经济负担,给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是导致我县部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全面推进包虫病防治工作,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一)了解我县包虫病流行特征及动态变化,评价包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效果,为制订包虫病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发现包虫病患者,及时做好病例管理与规范治疗。
二、监测原则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下发的监测方案,我县属于Ⅲ类流行区,需要对人群、中间宿主和终末宿主实行分类监测。
三、目标和工作项目
(一)年度目标
1.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使广大群众人民群众对包虫病及其危害的知晓率进一步提高,逐步改变不良习惯,培养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2.开展流行区针对传染源家犬的登记管理和驱虫等工作,家犬驱虫覆盖率达到90%以上,犬感染率下降50%。
3.通过开展流行乡(镇)村重点人群查病、免费救治等工作,加大病人发现力度,对发现的包虫病病人开展药物或手术治疗,改善患者生活质量,使病人全程治疗率达到85%以上。
4.对从事包虫病防治和诊疗的专业人员集中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及防治能力。
(二) 包虫病防治项目
1.流行村人群主动筛查
根据2020年宁夏包虫病防治技术方案宁夏地方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要求,我县本年度需完成杨和镇辖区3个村、胜利乡1个村、望远镇4个村、闽宁镇5个村、望洪镇2个村、李俊镇3个村的4000人份,整村B超筛查工作,筛查比例、包虫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病人随访率要分别达到90﹪、98﹪和85﹪。同时,要将包虫病病人纳入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建立档案,每年随访2次。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任务见附表1
2.医院门诊筛查
县人民医院对接受超声检查的所有就诊患者,主动开展5000人份腹部包虫病超声筛查,记录检查人数和发现的患者人数。对超声检查发现的疑似病例,采集不少于60人份的血清,用血清学方法进一步检测抗棘球蚴抗体作辅助诊断。
方法:监测采用超声检查并填写附表1.2。检查要求:(1)超声检查发现有包虫病疑似病灶和典型病灶的患者应填写联系的住址和联系电话。(2)填写包虫病血清学检查申请单,通知疾控中心核实病例、采集血样,用血清学方法进一步检测抗棘球蚴抗体作辅助诊断。(3)新发现的病例填写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由县疾控中心建立病例档案,进行管理。
3.学校儿童筛查
闽宁卫生院负责对辖区1年级和6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超声检查,每所学校检查适龄学生覆盖率应在90%以上,总检查人数不少于1600人;人数不足时增加1所学校,补足1600人。对超声检查发现的疑似病例,采集不少于20人份的血清,由县疾控中心用血清学方法进一步检测抗棘球蚴抗体作辅助诊断。
4.病人治疗
药物治疗。对新发现的和既往包虫病病人,由县疾控中心全部建档实行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对需服药的包虫病病人免费提供阿苯达唑片剂或乳剂;对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包虫病病人,每6个月进行一次影像学复查,评价疗效,确定需继续采用药物治疗的,由县疾控中心继续免费提供阿苯达唑片剂或乳剂,并对所有纳入项目的服药病例做好药物副反应监测工作。
手术治疗。对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由县疾控中心审核后引导到宁夏包虫病外科手术定点医院(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县疾控中心做好手术救助帮扶政策的落实。
5.终末宿主监测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对我县的所有犬只进行登记管理,并连续12个月的吡喹酮片驱虫,做到“犬犬投药,月月驱虫”。家犬驱虫力争达到9000只,并对所有流行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养犬户新鲜犬粪进行检测,共采集监测600分新鲜犬粪进行监测,各医疗卫生机构具体任务见附表1
(三) 国家级包虫病监测
1.国家级包虫病监测。由杨和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牛羊养殖和屠宰的重点村村民开展B超监测2000人份,对疑似病人进行血清学检测。
2.家犬监测。由南桥社区卫生服务站、利民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阳光社区卫生服务站共同负责采集200份新鲜犬粪,由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3.中间宿主监测。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我县集中屠宰场或较大的宰杀点屠宰的本地饲养的羊或牛共计1000头(只)进行现场检查监测,重点是查看每叶肝、肺表面,触摸脏器实质内有无囊状物或硬结,对发现的囊状物或硬结进行剖检和鉴别,同时记录家畜齿龄和具体来源、棘球蚴的占位、数量和大小等信息,保留所有病变脏器。在监测结束后3个月以内,将所有病变脏器送至自治区疾控中心做进行PCR检测,结果填写附表6。
(四)健康教育工作
1.医务人员。县疾控中心采取举办讲座、播放科教片等方式对全县各及医务人员进行包虫病防治知识培训普及,全年不少于2次,开课率90%以上,培训覆盖率90%以上。
2.乡镇干部。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辖区乡(镇)、村干部至少举办2次包虫病知识培训,调动其主动参与和积极配合调查及宣传的意识,提高包虫病知识知晓率,乡(镇)、村干部参训率不低于90%。
3.中小学生。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指导辖区中小学校采用讲座、观看包虫病感染脏器标本或播放宣教片等方式将包虫病防治知识纳入辖区所有4年级以上中、小学生日常健康教育内容当中,每校每学期开课率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4次, 每次课时安排不少于0.5学时,学生覆盖率不低于90%。
4.屠宰人员。县疾控中心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对辖区养殖、屠宰人员等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知识知晓率。每个屠宰点全年不少于2次,每次覆盖人群不低于所有屠宰场所工作人员的90%。
四、工作完成时限
上述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统一为2020年10月30日前
五、 考核与评价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疾控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任务当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指导检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认真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做好上级部门的考核准备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书面呈报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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