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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县委、县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宁夏”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永宁建设”工作,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2019年,在“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中,永宁县人民政府取得“健康宁夏建设”二等奖,自治区以奖代补资金奖励40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宁夏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62号)和《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兑现2019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宁健组发〔2020〕1号)文件精神,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各地健康宁夏建设工作经费,其中30%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及个人。经永宁县“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特制订“健康永宁建设”以奖代补奖励性资金分配方案(以下简称“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中,共涵盖41项指标总分值1015分,分别由“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6项指标)、县卫健局(19项指标)、教体局(8项指标)、综合执法局(2项指标)、银川市生态环境分局永宁分局(2项指标)、财政局(1项指标)、发改局(1项指标)、农业农村局(1项指标)、住建局(1项指标)及各成员单位配合完成。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资金分配方案”经多层次讨论后,提交“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征求各部门、成员单位意见。奖励性资金倾斜于“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指标被考核单位和平时工作较突出的部门。
(二)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重点指标原则。按照以责任和指标体系为依据,优绩优酬、多劳多得,适当拉开分配差距,激励各部门和成员单位积极投身到“健康永宁建设”工作中,同时体现工作量、责任心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三)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以“一手抓防控,一手抓健康永宁建设”工作原则,处理好“健康永宁建设”全局化和各部门的关系,形成合力,不断探索,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二、奖励性资金分配额度和对象
(一)奖励性资金分配额度:自治区以奖代补奖励永宁县人民政府40万,其中30%用于奖励相关部门及个人。因此,用于永宁县“健康永宁建设”工作奖励性资金12万,按照《自治区健康宁夏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兑现2019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的决定》(宁健组发〔2020〕1号)文件要求,我县将根据2019年“健康宁夏考核”中,县卫健局、教育局等7个单位共承担35项重点指标,所占考核总比例为86.2%,故将60%资金(7.2万元)奖励用于7个重点指标考核单位;40%(4.8万元)用于奖励在“健康永宁建设”工作中,积极配合考核以及平时工作较突出的12个成员单位。
(二)奖励性资金分配对象:以“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指标被考核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及成员单位配合部门(妇联、工会、党校等34个成员单位)三个单元进行分配,分配至各单位的奖励性资金可用于奖励主管“健康永宁建设”的主要负责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三、奖励性资金计算与分配办法
(一)重点指标被考核部门(分配金额7.2万元)。
2019年“健康宁夏建设”考核工作中,县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发改、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7个部门的35项重点指标参加考核,并较好完成考核工作。重点指标考核部门按照承担考核指标数量、完成考核情况、所占总分值比例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
(二)各配合部门及成员单位(分配金额4.8万元)。
2019年永宁县委、县政府将“健康永宁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工作,从健康场所创建、控烟工作及“健康永宁建设”工作资料整理等方面较突出的12个单位。(详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我县“健康永宁建设”以奖代补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涵盖各成员单位50%以上。希望受到奖励的单位再接再厉,在“健康永宁建设”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形成合力,再次压实“健康永宁建设”各部门职责。改进工作方式,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健康永宁建设”工作,助力“健康宁夏建设”。
(二)强化归口部门沟通,上传下达。各成员单位相对应的上级部门,应做好沟通交流,确保业务工作的有序衔接。2019年度“健康宁夏建设”考核中,我县各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大部分为上级部门(区、市)根据平时业务工作成绩汇总,直接影响到我县“健康永宁建设”总得分。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主管、分管“健康永宁建设”领导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在部门内部进行扩大学习,提高站位,进一步加强“健康永宁建设”工作。
(三)加强健康细胞建设,鼓励创新。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是“健康永宁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创建健康细胞工程,鼓励创新引领示范,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健康中国行动战略的知晓率,形成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和全民健康行动。
附件:1.健康永宁建设重点指标被考核单位资金分配表
2.健康永宁建设配合考核且平时工作突出单位资金分配表
永宁县健康永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健康永宁建设重点指标被考核单位资金分配表
序号 | 重点指标单位名称 | 承担重点指标项目 | 指标项数 | 每项4500元 | 分配金额(元) | 备注 |
1 | 教体局 | 共8项指标。组织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符合要求的中小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8项 | 36000 | 36000 | |
2 | 城管大队 | 共2项指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 2项 | 9000 | 9000 | |
3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 | 共2项指标。县(市、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黄河流域宁夏段15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目标 | 2项 | 9000 | 9000 | |
4 | 财政局 | 共1项指标。安排健康永宁建设的专项资金 | 1项 | 4500 | 4500 | |
5 | 发改局 | 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1项指标。健康产业 | 1项 | 4500 | 4500 | |
6 | 农业农村局 | 共1项指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1项 | 4500 | 4500 | |
7 | 住建局 | 共1项指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1项 | 4500 | 4500 | |
合计 | 72000 | 72000 |
附件2 健康永宁建设各配合单位资金分配表
序号 | 2019年健康永宁建设平时工作配合良好单位 | 分配金额(元) | 备注 |
1 | 民政局 | 3500 | |
2 | 文广局 | 3500 | |
3 | 市监局 | 3500 | |
4 | 医保局 | 3500 | |
5 | 水务局 | 3500 | |
6 | 旅游局 | 3500 | |
7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3500 | |
8 | 街道办 | 5000 | |
9 | 杨和镇 | 4000 | |
10 | 望洪镇 | 3500 | |
11 | 李俊镇 | 3500 | |
12 | 望远镇 | 3500 | |
13 | 胜利乡 | 2000 | |
14 | 闽宁镇 | 2000 | |
合计 | 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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