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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7/2018-9162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9-21
发布机构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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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局机关各股室,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要求,现将《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重点任务分工》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精准识别,完善政策措施

1.巩固完善建档立卡,进一步提高识别精准度,做到应扶尽扶、不漏一户。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2020

2.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继续在现行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90%以上或自付不超过5000元的基础上,将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80%以上。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3.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完善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6

二、精准救治,深化服务措施

4.对辖区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继续开展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并在现有的11种大病病种的基础上扩大为20种集中救治病种。同时,多部门联合确定单病种付费,控制医疗费用。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卫生业务股。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5.做实做深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优先为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提供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深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的规范管理。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局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6.加强贫困人口慢性病综合防控

牵头股室: 卫生业务股。

配合部门:局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7.加快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建成覆盖贫困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互联互通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继续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并纳入各项医疗保障政策报销范围。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局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财务股。

完成时限:201812

8.推进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鼓励、指导贫困地区建立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探索建设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平台,为贫困地区群众提供基于个人健康档案的健康服务。

牵头股室: 医改办。

配合部门:卫生业务股。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三、精准报销,健全保障机制

9.加快健康扶贫政府兜底资金拨付进度及时报销20172018协议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

牵头股室: 财务股。

配合部门:医改办。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月底。

四、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基础保障工作

10.加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工作。推进健康促进县()和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组织乡村医生、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人员,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提升群众健康素养,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牵头股室:宣教股。

配合部门:局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11.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将脱贫攻坚与落实生育政策相结合,倡导优生优育,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素质。

牵头股室:卫生业务股。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12.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动员基层工作人员,采取适当形式,全面覆盖基层相关部门、扶贫干部、卫生计生人员、贫困群众,提高健康扶贫政策知晓度。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局机关各股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201812

13.加强健康扶贫基层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因病致贫返贫认定标准,实施健康扶贫对象退出管理,进一步建设完善健康扶贫信息系统,建立健康扶贫数据和信息报送机制,动态监测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牵头股室:医改办

配合部门:信息化办公室。

落实单位:各医疗卫生机构。

完成时限: 201812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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