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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MB1983846H/2022-0007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1-17
发布机构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永宁县2022年宁夏“双随机 一公开” 综合监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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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2年度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双随机抽检工作计划》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卫生监管工作实际,对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中随机抽检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行监督检查。现将总结如下:

一、监督抽检“双随机”任务基本情况

(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2022年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对下达我县双随机任务共2家。重点对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水质消毒情况;水质自检情况等;涉水产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等;水质处理器重点检查标签、说明书;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022年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对我县下达双随机任务共2家。重点检查抗(抑)菌制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生产项目、类别、条件是否与卫生许可证一致,查看生产过程记录、原料进出货记录、产品批次检验记录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领导

我县卫健局和县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一是结合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双随机抽检工作计划,制定了《永宁县卫生健康领域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二是县卫生监督所的主管领导亲自参与开展工作,各科室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按时开展。

三、监督抽检“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我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积极落实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由平台随机抽到的2名监督执法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和检查项目对各被抽检单位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检查,规范的填写工作表格、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一)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截至目前,完成现场监督检查2家,完成率100%、完结率100%。

(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任务执行情况。完成现场监督检查2家,完成率100%、完结率100%。

四、行政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包容免罚清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被抽检的4家经营单位未出现违法行为的发生。

五、信息报告和公示

我所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检工作信息上报事宜,安排专人认真核对抽检工作数据并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时上报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信息,并及时在平台上公示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结果。

六、  存在问题

(一)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与我部门使用的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下达的监督任务有重复且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底数信息不够完善、准确,有些经营单位已停业或者注销了,但仍能在综合监管平台上抽检到。

(二)执法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非常突出。我单位从事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病防治执法人员数量少,同时均为兼职。我单位执法人员每年不仅要承担上述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国家双随机抽检、宁夏双随机抽检、处理投诉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等数项工作。同时我辖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职业病防治被监管单位数量众多,在开展双随机抽检的同时还要开展经常性监督和各种专项整治,并要完成监督覆盖率,既失去了抽检的意义又影响了经营单位的正常经营,同时又消耗了执法人员的大量精力,导致一些需要强化监管单位没有时间监管继而出现一些安全隐患,监管任务重,繁重工作任务与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匹配矛盾突出,多数以“救火式”开展各项工作。

七、下一步工作

(一)通过进一步发挥乡镇监督协管人员的前哨作用,在上年度年底前摸清核实辖区被监管单位底数,及时关闭注销停业单位,避免明年个别已关闭经营单位被抽到。

(二)继续加强对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经营单位的守法经营意识,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各行业整体自我管理水平。及时消除经营单位卫生安全隐患,为消费者营造更加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


永宁县卫生监督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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