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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健康管理考核细则(50分)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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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
数据资料来源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早孕建册率 (10分) |
早孕建册率=辖区内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并进行第一次产前随访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考核时段辖区内孕产妇健康管理数、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及孕产妇健康管理手册,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
1、孕产妇早孕建册率≥95%,得2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核实真实性4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4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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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健康管理率(10分) |
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段内活产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考核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3、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上门、电话访视等形式,核查档案的真实性。 |
1、产前健康管理率≥98%,得2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核实真实性4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4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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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访视比例 (20分) |
抽查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段内活产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考核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3、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上门、电话访视等形式,核查档案的真实性。 |
1、产后访视率≥98%,得4分,率每降低1%,扣1分; 2、核实真实性8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8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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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10分) |
辖区内系统管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段内活产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考核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3、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上门、电话访视等形式,核查档案的真实性。 |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得2分,率每降低1%,扣0.5分; 2、核实真实性4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4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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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健康工作----0-6岁儿童健康管理考核细则(50分)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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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说明 |
数据资料来源 |
评分标准 |
扣分原因 |
得分 |
新生儿访视率 (20分) |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年度辖区内活产数,新生儿访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3、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上门、电话访视等形式,核查档案的真实性。 |
1、新生儿访视率≥98%,得4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核实真实性8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8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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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健康管理率(10分) |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年度辖区内活产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3、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上门、电话访视等形式,核查档案的真实性。 |
1、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得2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核实真实性4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4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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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系统管理率(20分) |
抽查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抽查的应管理的0-6岁儿童总数×100%。 |
1、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报表及登记; 2、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3、抽查10份不失访档案,上门、电话访视等形式,核查档案的真实性。 |
1、0-6岁儿童系统率≥90%,得4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2、核实真实性8分:档案1例不真实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3、核实规范性8分:错漏项的每项扣0.5分;1例档案中涂改、错漏项累计≥3处的视为不合格档案扣1分,≥2份现场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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