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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121-117/2018-3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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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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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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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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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14日
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经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做为卫生计生局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现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永宁县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请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遵照执行。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宁县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方案(试 行)
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重申规矩、严明纪律,规范各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决定继续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置会计核算中心,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财务进行集中核算,并按相关财务制度统一管理。
一、财务管理依据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项目执行、资金管理、公务接待、固定资产配置等涉及财务的工作依据国家、区、市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永政发〔2016〕51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财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的通知》、永党办发〔2016〕34号《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和永政办发〔2016〕29号《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二、财务管理内容
各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定两评一应用”、30%的财政绩效、院内业务绩效、未纳入“三统一”的医用耗材采购、检验试剂的采购必须经局机关分包联系本医疗机构的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各医疗卫生机构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的事项依据永宁县卫计系统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三、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
(一)岗位设置
会计核算中心设立记账岗位和稽核岗位,稽核和记账岗位两岗同责,互相监督互为补充。乡镇卫生院记账岗位设立3个(王玉玺记望远、杨和、胜利卫生院;钱莉记李俊、望洪卫生院;伍佳楠记闽宁、玉泉营、黄羊滩卫生院),稽核岗位设立1个(娄渊荣)。县级医疗机构记账岗位4个(马化中、何咏梅、范文静、刘莉),核算岗位1个(吴燕),稽核有三家单位互相稽核,其中:县医院由保健所和中医院记账会计负责稽核,中医院和保健所由县医院记账会计稽核。需要报县长签批的票据,由稽核人员审核后,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刘莉报县长签批。
(二)岗位职责
记账岗位:负责初审各单位传来的原始票据、包括审核原始票据及其附件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票据的收集、保管、记账、装订,财务报表的填报分析。
稽核岗位:负责原始票据及其附件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数据正确性的审核,电子账的审核。财务印鉴的保管使用,财务报表的填报分析,纸质财务报表的打印。
核算岗位:负责单位各项收入、物资出入库单、购入药品耗材明细清单的完整性、准确性的核对,所有人员工资、绩效、三定两评等各类工资福利、五险两金的分配摊销,挂账药品、耗材的核对。
(三)具体分工
1、县级医疗机构
记账工作: 根据县级三家单位工作量(县医院每月凭证约25-30本,中医院约15-20本,保健所约6-8本),县医院2人、中医院1人、保健所1人按现有人员岗位职责各自做好本职工作。
稽核工作:由三家单位记账人员互相审核。县医院现有记账2人,其中1人审核中医院,1人审核保健所。中医院、保健所2人审核县医院。
2、乡镇卫生院
记账工作: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量,由3人负责记账,记账会计承担记账和核算岗位所有职责。
稽核工作:由1人负责所有卫生院票据、电子帐的稽核。
(四)报销流程
原始票据由各单位报账员收集、粘贴、整理、初审,将初审手续齐全的票据送局核算中心审核(记账初审和稽核复审),稽核人员审核签字后的票据由报账员带回交由院领导按要求签批,同时可开具支票或网上录入支付信息,院领导签批完的票据连同支票或网上录入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一并送局机关分包联系本医疗机构的领导签批后交由记账人员盖章支付。支出原始票据留有记账会计保管,报账员将原始票据不予带回单位。
(五)管理与考核
1、人员管理及工资标准。乡镇卫生院稽核岗位、记账岗位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聘用,局机关统一管理使用,各聘用人员的基础工资、“三定两评一应用”、各种社会保险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聘用单位承担,具体发放情况依据工作人员所承担工作量及考核情况由局机关分管会计核算中心的领导监督实施。县级三家医疗机构由于工资水平不同,承担工作量不同,基础工资、各种社会保险及绩效工资由县级三家医疗机构核定、考核。
2、考核方法。局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抽调财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局机关考核占70%,卫生院考核占30%;每月底记账单位根据当月记账和稽核人员工作情况考核本单位记账和稽核人员30%的绩效分值并上报局机关,局机关可根据日常工作、临时性工作、考勤、考核、检查等给予70%的赋分,综合后赋分作为月底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分值计发绩效工资。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保证抽调财务人员基础工资足额发放,财政绩效、三定两评不低于本单位人员平均标准,各种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并严格按照局机关提供的考核分值兑现核算中心财务人员绩效工资,不按规定兑现的,本单位绩效工资不予发放。(考核办法详见细则)
附件: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考核细则
永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
会计核算中心财务人员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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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备注 |
遵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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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卫计局各项规章制度,请假以假条为主,每月请事假超过3天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上班期间外出就餐、上网购物、闲聊、打游戏等发现1次扣10分;服务群众态度不端正、不热情,对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引起投诉或争议的1次扣2分;外出办事不打招呼,指示牌不清,发现1次扣0.5分;局机关安排的集体活动,不按时参加一次扣1分,被县级或以上部门明察暗访通报批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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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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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审核认真负责,发现不规范、不完整票据入账1次扣1分;每月30日前完成记账工作,发现一次未按时完成扣5分;各类检查考核工作出现失误一次扣10分;月度、年度财务报表上报不及时1次扣5分;财务凭证、报表数据填写错误一次扣0.5分;会计核算不规范1次扣1分。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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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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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时安排工作完成情况赋分 |
(10分)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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