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要求,由永宁县卫生健康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永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的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永宁县政府门户网(http://nxyn.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永宁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宁县杨和镇杨和北街85号,邮编:750100,电话:8011489,电子邮箱:ynws_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永宁县卫生健康局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永政办发〔2020〕48号)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效推动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本年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永宁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3条,其中:通过永宁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3条;通过其它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计划总结、人才招聘、工作动态、部门文件、财政资金及国家免疫规划、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健康永宁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政务微博及局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微信公众号对专家坐诊、健康知识、妇幼保健、看病就医、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地方病防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共公开信息935条。同时各医疗单位通过政务公开栏,电子屏、宣传栏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等信息实行透明公开。二是加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法定传染病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防控建议,及时发布重大传染病疫情,并对疫苗管理信息进行公开,共公开信息8条。三是强化健康扶贫、计划生育三项制度、饮用水卫生监测等信息的公开。每季度对永宁县城市用户水龙头水质卫生监测总体结果进行公开,共公开信息4条。对群众关注的健康扶贫政策、“少生快富”项目工程、“特别扶助”、“国家奖励扶助”标准进行公开,公开信息6条。
3.2020 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开展情况:永宁县卫生健康局于9月10日,联合永宁县医疗保障局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群众代表、医疗机构负责人走进永宁县人民医院观摩医院整体布局、了解门诊大厅就医流程、科室设置、诊疗项目、收费标准、专家坐诊等情况,听取各位代表对医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4.人大代表建议意见、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 年,政协提案3件,通过主动部署、主动参与办理、主动联系代表、委员、务实解决相关问题等措施,把办理工作从“交办”转到“办事”上来,确保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其中关于配合街道办完成老年人日间照料;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社会居家养老服务;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我县外卖服务平台和企业送餐设备及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监督管理已全部办理完毕,并通过政府公众网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真正使政协提案办理过程置于全民监督之下。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永宁县卫生健康局未收到公民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规范公文公开属性管理,对卫健局机关制定、转发的公文均明确公开属性,将公文标识公开属性贯穿于公文起草、签发、办理全流程,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做到签文稿纸、审查登记、正式发文、网上公开全统一。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规范化水平。三是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上网登记表、互联网新媒体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表,确保所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卫健局把永宁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凡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在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和更新。
2.新媒体。卫健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现场云、和美永宁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卫健系统局属各单位工作动态、人才招聘、健康知识、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控等信息,进一步扩宽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了公开渠道,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方便。
3.政府信息查阅点。永宁县卫健局在一楼大厅显著位置设有政务信息公开查阅点,免费提供《银川市人民政府公报》《永宁县人民政府公报》、报纸等刊物以供阅览,同时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政务公开栏,方便群众对卫生健康相关政策的咨询。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永宁县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议事协调机构及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负责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对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指导和监管,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印发《永宁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工作要点》,明确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做到谁制定、谁公开、谁解读、谁负责,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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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丰富载体,扩宽渠道。结合卫健系统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有效传播卫生健康惠民政策、专家坐诊、看病就医等信息,做到每周更新1次。微信公众号由局办公室负责稿件编写、发布等日常运营管理。卫健局微信公众号自开通以来运行状况良好,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切实为民众带来了便利。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65 | -2 | 22 | |
行政强制 | 8 | +3 | 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因新冠疫情影响,政务公开工作比较滞后,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推行力度不大,各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不平衡,乡镇卫生院相对较弱的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不突出,不及时,部分文件未能够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公开。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更新管理时紧时松,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意识还需提高,没有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完成。
下一步卫健局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工作责任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完善卫生健康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积极推进制度的落实;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解决,总结经验,促进卫生健康事业的又快又好发展。
(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医疗服务、看病就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卫生健康相关政策认真做好解读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到医改发展成果,以及解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方便群众参与对卫生健康行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通过正面宣传,积极回应群众所关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使群众全面了解卫生健康系统的各项工作办理的程序、时限及办理结果,公开医院医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专家坐诊信息,疫苗监管、健康永宁建设、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妇幼保健、中医药事业发展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信息。
(四)强化培训学习。积极组织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导卫生健康行业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督导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