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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21-116/2021-00051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7-27
发布机构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印发《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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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部(室):

根据《永宁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永宁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及《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望认真贯彻落实。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按照区、市、县对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文件要求,为继续抓好改革落实,确保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规范、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务实高效、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形成权责统一、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工作目标:文旅、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内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落实,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工作任务及其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永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统一公示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1.加强事前公开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进一步编制完善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流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监督方式等目录清单,并按照“谁履职、谁公示”的原则,主动在永宁县政府网上公开,做到动态调整。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规范事中公示

文化旅游广电局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佩戴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行政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推动事后公示

通过永宁县政府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1.规范执法文书记录

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工作,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推行音像记录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全过程记录设施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责任科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确定审核范围

要根据文广局工作职能,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除行政处罚外,进一步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明确审核内容

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单位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进行法制审核。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细化审核程序

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科室局机关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三项制度”落实工作,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收集“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落实人员、信息、装备以及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推动,责任科室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迅速启动各项工作,督促“三项制度”工作见成效。

(二)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三项制度”推进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定期对“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作为、推动工作不力以及在推进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进度严重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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