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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21454300323U/2022-0001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5-24
发布机构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责任部门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关 键 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开展永宁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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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4.29”湖南长沙望城区金山桥街道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全县房屋建筑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永宁县委办公室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党办发〔2022〕46号)、《关于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永安办发〔2022〕21号)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摸排的紧急通知》宁文旅通发〔2022〕42号)精神,县文旅局结合行业实际特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即日起各单位、企业立即对辖区文旅场所房屋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排查范围

(一)公益性文化和旅游场所的房屋建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及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自乐班)活动场所、A级旅游厕所、非遗展示体验馆、非遗工坊、非遗项目保护单位、非遗保护传承基地;美术馆;阅读岛;文物保护单位;

(二)经营性文化和旅游场所的房屋建筑:A级旅游景区、

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村旅游示范点、电影院、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及文化娱乐新业态场所;旅行社等旅游民宿;

(三)各单位、企业文旅办公用房;

三、排查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切实把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汲取湖南省长沙市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辖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既有房屋建筑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单位、企业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和本辖区各类文化和旅游场所实际,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全面摸清自建房底数,建立自建房档案,确保不漏一户,不留死角。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治工作台账,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限,及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治,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补助,确保问题逐一销号清零。

(三)强化责任落实。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第一时间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企业等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建筑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展营业活动;对未经审批的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一律叫停;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自建房屋使用安全常识、装饰装修禁止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和自主治理意识,增强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预防和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形成全民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的合力。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企业要按照实际工作进度,在5月18日前将附件1、2和排查情况总结上报至县文旅局综合办公室。

人:田

联系电话:8012650

邮    箱:ynxwgj@163.com

附件:1.永宁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摸排统计表

      2.永宁县文化和旅游领域自建房详细情况台账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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